日前,涉嫌報復陷害舉報人的阜陽“白宮”書記張治安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在歷時一年多的偵查后,檢方正式以涉嫌報復陷害、受賄兩項罪名起訴阜陽市潁泉區(qū)原區(qū)委書記張治安。
2008年3月13日凌晨,李國福在安徽省第一監(jiān)獄醫(yī)院非正常死亡,他因舉報潁泉區(qū)委書記張治安,被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拘捕5個多月。
李國福非正常死亡的事件經中國青年報獨家報道后,引起了安徽省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今年兩會期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崔偉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報紙刊發(fā)當天,安徽省委書記王金山,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他本人當即作出重要批示,先后派出3個調查組調查此案。
然而,在安徽省聯合調查組調查期間,中國青年報的報道遭到當地媒體的攻擊,稱中國青年報“妖魔化阜陽”。
2008年6月上旬,張治安被安徽省聯合調查組帶走,7月31日,張治安、汪成因涉嫌報復陷害罪被逮捕。
這起轟動全國的案件,偵查起訴可謂一波三折。在檢方偵查期間,曾延長審查起訴期三次,被退回補充偵查三次。最初,該案件由蕪湖市弋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偵查,該檢察院曾以涉嫌報復陷害罪起訴張治安,但被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后因案情重大復雜,該案件直接由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6月25日,蕪湖市檢察院正式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區(qū)委書記寫舉報信自己查處
檢方起訴說,經審查查明,張治安涉嫌報復陷害罪,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汪成涉嫌報復陷害案也一同被提起公訴。
蕪湖市檢察機關查明,2007年8月,張治安收到阜陽市人民政府秘書肖華擅自截留轉交給他的一封舉報信,舉報信內容是關于他受賄、賣官、違法亂紀等行為。
張治安分析認為舉報人是李國福,遂產生報復李國福的念頭。其后,張治安要求時任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汪成加大查處李國福案件的力度。
檢方說,8月20日,在得知李國福案進展不大,張治安嚴厲斥責檢察長汪成,并以撤免其檢察長職務、卡其單位經費相威脅,要求汪成每天匯報查處情況,并告知汪成,李國福就是舉報自己的人。
8月22日,張治安搜集、摘抄舉報人李國福的來信和其他人民來信,編造名為《特大舉報。!》的舉報信,安排工作人員把舉報信郵寄給阜陽市、潁泉區(qū)的司法、黨政機關負責人。
為了確保自己能簽批查處,張治安還安排給自己郵寄一份。同時,他還安排李國福昔日同事編造李國福經濟問題的材料。
作為區(qū)委書記,張治安把他的權力發(fā)揮到了極致,他隨后將舉報信中關于李國福所謂雇兇殺人的材料交由潁泉區(qū)公安局局長查處,安排潁泉區(qū)紀委書記、人事局局長等人調查李國福受賄等其他問題。
烏紗帽掌握在張治安手中的汪成堅決貫徹了張治安的指示,數次召開會議,以絕對的權力壓制了不同意見,最終達到立案目的,對李國福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立案,并對李國福采取了強制措施。
由于李國;加懈哐獕、糖尿病等疾病,不符合關押條件,阜陽市看守所提出變更強制措施,但被汪成拒絕。
檢方說,8月26日,檢察院抓獲李國福,并搜出舉報張治安的材料。為達到重判李國福的目的,汪成還建議張治安責令公安機關查處李國福偽造公文、印章問題。
此后,潁泉區(qū)公安局“成功”偵破此案,并移送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在檢察委員會的會議上,汪成再次壓制不同意見。3月4日,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李國福以貪污、受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偽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訴。
3月13日,李國福在接到潁泉區(qū)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后非正常死亡。
阜陽潁泉區(qū)原區(qū)委書記將受審 與"白宮"事件有關
阜陽"白宮"事件續(xù):區(qū)委書記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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