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反腐網站的崛起,是我國公民權利意識覺醒的一種表現,但這種覺醒還僅僅是起步,需要健全的法制來精心培育。
本刊記者 李松
近年來,隨著一系列“問題官員” 被民間反腐網站拉下馬,一些長期處于迷茫或崩潰邊緣的舉報者、上訪者、維權者,似乎從這里找到了一條通向勝利的捷徑。
這些民間反腐網站的創(chuàng)辦者,均稱辦網站的初衷是為公眾伸張正義,促使國家法制更完善,并遵循公益性原則,提供一個輿論監(jiān)督的公共平臺。
但半月談記者調查發(fā)現,盡管這些民間反腐網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民主與法制的進步,可其時常發(fā)生的誣告、誹謗、干擾案件偵辦,甚至招搖撞騙或敲詐勒索等現象,也在嚴重地損害著自身的聲譽。
最近,半月談記者深入采訪了一些民間反腐網站的創(chuàng)辦人,以期揭開這些網站的生存狀態(tài)。
成為反腐新渠道
李信案被認為是民間反腐網進入公眾視線的標志性事件。早在2004年,號稱“中國民間反腐第一人”的李德新,在其創(chuàng)辦的“中國輿論監(jiān)督網”上,連續(xù)曝光了山東省濟寧市“下跪副市長”李信的違法證據,最終使這名官員被繩之以法。
從此,我國民間反腐網猶如雨后春筍般冒出,活躍于網絡世界。
據北京一位民間反腐網內部人士透露,民間反腐網的全職在崗人員,往往只有網站創(chuàng)辦者一人,其他均由聘請的專業(yè)人員兼職。這些網站大多有分站點、通訊員、記者甚至主編,并公開向社會征集新聞線索。
由于這些民間反腐網從業(yè)人員行蹤不定,一般只能通過網絡聯系方式找到。半月談記者隨便打開幾個較知名的民間反腐敗網,發(fā)現網站負責人都會在網頁下方,留有自己的聯系方式,比如QQ號碼、電子郵箱等。
10月7日,半月談記者通過朋友認識了北京一家民間反腐網負責人張先生。他告訴記者:“為收集信息,最近忙于各地招聘工作人員,對象是當地媒體的采編人員,讓他們兼職為網站進行一些輔助調查!
“網站主要還是發(fā)舉報者、維權者、上訪者的線索或來稿。收到后,網站會安排人員進一步調查核實! 張先生說,如果情況屬實,我們會先以網站名義給相關地方或部門發(fā)函,附帶擬發(fā)稿件并要求回復!斑@些地方或部門害怕曝光,接到函后往往都會及時處理”。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民間反腐網就會發(fā)稿,然后告知上訪人把網頁打印出來,到相關部門反映。對情況比較嚴重的,網站也會做跟蹤報道,協調一些相關的兄弟網站轉載,盡量擴大影響力。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約有57%來自群眾舉報。其中,通過網絡舉報、揭露貪官更是成為民間舉報的主要形式之一。
“民間反腐網舉報是民意推動司法實踐的成功嘗試,是對監(jiān)督機構很好的補充!北本┐髮W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表示,“民眾維權渠道不暢通,是這些網站應運而生的主要社會原因。憑借網絡優(yōu)勢,民間反腐網能在傳統媒體之前先聲奪人,以給傳統媒體提供素材等方式,配合傳統媒體履行輿論監(jiān)督作用,在查處和打擊腐敗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低門檻下的魚龍混雜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fā)現,由于目前民間反腐網從業(yè)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效管理,以至有的網站不時出現誣告、誹謗,以及從業(yè)人員對當事人敲詐和勒索等現象,使得這一反腐渠道的作用打了折扣。
“大多數民間反腐網僅要求舉報人對內容負責,網站限人力和財力,不能核實材料真假!北本┮晃徊辉竿嘎缎彰拿耖g反腐網負責人告訴半月談記者,有的網站僅僅讓當事人在相關證據上按手印、簽字就可以。“舉報人稱其所述內容屬實,網站就會發(fā)表”。
“民間反腐網的舉報是開放式的,每一個進入該網站的人,都能看到所舉報的內容。如果內容失實,對被揭者的負面影響不可估量。” 北京一名經常瀏覽民間反腐網尋找報道線索的報社記者稱,“這些網站發(fā)表的東西,有時與事實出入較大,已造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甚至構成誹謗!
“網站信息的公開化和受眾的大眾化程度很高,相關信息容易過早暴露,使被揭者轉移財產、銷毀證據、訂立攻守同盟對付紀檢部門的調查,從而給案件查處帶來更大難度!蹦祥_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半月談記者采訪時表示。
“這些網站有的雖冠有‘中國’頭銜,但大多數未經批準!敝袊鐣茖W院新聞研究所所長尹韻公研究員接受半月談記者采訪時表示,“用‘中國’二字打頭開辦的網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而大多民間反腐網并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手續(xù),也沒有網絡經營許可和網絡出版許可!
據半月談記者了解,我國的這些民間反腐網,都沒有正式的新聞采編資格。而他們所發(fā)放的“記者證”,通常是自行印制的,上面只有網站的鋼印,并非新聞出版總署核發(fā)的正規(guī)記者證。
正因為準入門檻低,以至有些民間反腐網從業(yè)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違規(guī)操作現象屢見不鮮。比如借維權之名,向舉報者索取巨額酬勞。更為惡劣的是,還有人拿著舉報材料去敲詐和勒索被舉報者。
據報道,2008年7月25日,河北省唐縣警方偵破“中國法治網”假網絡記者詐騙案。該網絡已發(fā)展80余名假記者,涉案金額100余萬元。其實早在兩年前,就已出現“中國投訴網”記者涉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380萬元。
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于海曾指出,民間反腐網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有的網站會 “誤入歧途”,核心問題在于網站所面臨的資金、管理等問題都沒有很好的解決之道。
健全法制 加強監(jiān)管
不少專家認為,要讓民間反腐網踏上正途,關鍵在于其自身發(fā)展模式的完善以及政府職能部門及時介入,并加強監(jiān)督管理。
“從事任何維權一定會涉及經費,一個組織必須將其公益和盈利兩部分分開,否則維權的公正性將被人質疑! 李成言教授認為,“從網站自身考慮,在運營的過程中可以尋求其他部門的支持,這些部門包括政府部門、協會、基金會等各方面!
“既然民間反腐網是公益維權網站,就不應從訴求者那里獲取經濟來源。” 尹韻公研究員建議,“可從商業(yè)化的角度考慮,通過提升民間反腐網的瀏覽量,來獲取一部分廣告收入。政府還可通過鼓勵民眾向其捐款、減免稅收等舉措來幫助這些公益機構!
專家認為,應本著興利除弊、趨利避害的態(tài)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合法的民間反腐網舉報行為,并對其進行必要的監(jiān)督,進而鼓勵民間反腐網合法舉報,打擊非法舉報的侵權犯罪行為。他認為,國家要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監(jiān)管這一行為。
“官方應對民間反腐網多些支持和理解!饼R善鴻教授建議,“有關反腐部門應主動與民間反腐網多聯系,積極引導其依法規(guī)范運作,建立一種相互信任、及時溝通的良好關系,以便隨時獲取這些來自民間的有價值的舉報線索,逐漸形成一股民間與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擊腐敗的重要力量!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我國反腐形勢仍十分嚴峻的情況下,有效地規(guī)范、調動和發(fā)揮民間反腐網力量參與到反腐敗行動中,使官方資源與民間資源形成良性互動,應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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