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東方莫斯科城”樓盤去年10月開建,今年7月被勒令停工,9月被市國土局注銷土地使用權證,原因是開發(fā)商證件不全。而此時,20多棟樓房大部分都建到了十二三層,并賣出近2000套房。此樓被戲稱為“樓停!。
“樓停!钡某霈F(xiàn),不只是無良開發(fā)商,更是一度不作為的公權使然。“東方莫斯科城”地處哈爾濱主城區(qū),曾火熱預售。但其在大幕徐張之時卻未驚動有關部門,在開建和熱賣的8個月中,也沒有進入有關部門的監(jiān)管視野。
樓市亂象往往撲朔迷離,“樓停停”卻給出了一個明晰的注解:有關部門睜著眼睛視若不見,懈怠瀆職。現(xiàn)在,整個樓盤拔地而起,近2000戶購房者完全被綁架到樓盤之上,公權卻開始發(fā)飆,罔顧消費者利益,踏著房奴的后背“呼嘯滄桑”。
公權本是為公民服務的,當公權傷及公民權益,無論其有怎樣正當?shù)膱?zhí)法理由,都會背離公權本質。其實,公權不作為和公權發(fā)飆,都是公權變質的表現(xiàn),都需要強力規(guī)范和矯正。最起碼,在處罰開發(fā)商和保護消費者權益之間劃清界限,莫讓消費者成了無良開發(fā)商、不作為和發(fā)飆公權的陪綁者。(王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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