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十一月十二日電(杜遠 郭虹)十二日,楊天慶等人涉黑案二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上訴人楊天慶、劉成虎在此前的十月二十一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名判處死刑,該案也是重慶今年掀起“打黑風暴”以來公開審理的第一起要案。
庭審中,楊天慶等人的犯罪行為是否應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仍為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楊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稱,楊天慶團伙經濟實力較弱,且組織結構比較松散,與中國相關立法解釋中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部分要件并不完全相符。
檢察機關則認為,相關法律條文中并沒有對“黑社會”的經濟實力做出量化的規(guī)定;同時,楊天慶團伙中有幾名被告與楊的日常聯系并非十分緊密,但楊卻能十分有效地驅使、控制他們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這恰恰說明該團伙組織嚴密。
在目前中國的司法實踐中,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一般以相關立法解釋中所規(guī)定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以及非法控制特征四個特征為依據。目前存在于學界和司法界的一種觀點即認為,“黑社會性質的犯罪”是“黑社會”犯罪的低級形式,中國必須保持警惕,提早打斷這種犯罪組織形態(tài)的演化。
該案庭審至當日下午結束,法庭宣布將擇日宣判。(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