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實驗小學校門口發(fā)生一起持刀砍殺兒童事件。造成8名兒童死亡、5人重傷,據(jù)悉,兇手是一名被辭退的社區(qū)診所醫(yī)生,疑是精神病患者。
一場校園門口上演的屠殺,讓8個幼嫩的生命走上不歸路,同時,更敲醒了校園安全的警鐘。
南平兇殺案中,有這樣兩個細節(jié):
一是殺人者自言:“我要自殺,我一個人死不行,要拖幾個人一起死!辈⒄J為“成年人不好殺”,從而把目光鎖定在孩子身上?墒,為什么兇犯會判斷出,在光天化日的校門口,孩子會“好殺”呢?對于缺乏自衛(wèi)能力的孩子,相關的保護機制在哪里?
二是制止住兇手的,是一名教師與一名晨練者及一名司機與學校門衛(wèi)。公民見義勇為固然可敬,可由于沒有專業(yè)能力和裝備,他們所冒的風險實在巨大,設想一下,如果歹徒不只是一人,或更加老練兇殘,甚至持有槍械、爆炸物時,幾名手無寸鐵的平民能對付得了嗎?
長久以來,被描述為書聲朗朗的校園,很多已不是平靜之地。遠的不說,去年底,多名深圳小學生在校門口遭綁架,讓全深圳的家長一時間人心惶惶。同年,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中,犯罪嫌疑人曾長期在3所中學和1所小學門口守候,多次將10名中小學生挾持、哄騙到偏僻處,以打毒針、拍裸照、毆打等方式脅迫她們賣淫。
如果全面統(tǒng)計社會人員在校園門口制造的各類案件,以及校園暴力事件,結果無疑會觸目驚心。
校園安全堪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防范不力。
學校似乎成了安全防范的主力,但一方面,學校雇傭的安保人員往往素質良莠不齊,許多為老師兼任,缺乏敏銳的觀察力和應對能力,而且由于法律限制,安保人員更沒有專業(yè)的裝備,遇到險況往往捉襟見肘,例如南平案中那位與兇手搏斗的值班老師,由于缺乏武器,情急之下就找了個拖把沖了上去。另一方面,學校安保人員處處受制,他們管得了校內,卻管不了校門外,他們沒有執(zhí)法權力,即使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也無權上去盤問、搜身,做到防患于未然。
而擁有法定權力,承擔維護治安之責的警方,維護校園安全卻處于被動的工作狀態(tài),不出事時,警察和警車在校門口難覓其蹤,出了事后,馬上來一次學校周邊安全的大整治?蓵r間一長,就慢慢松懈下來。
2007年,加拿大多倫多一所高中發(fā)生一起槍殺案,此后,官方調查起草了《多倫多校園安全報告》,披露校園治安內幕,隨后,多倫多啟動了“校園治安巡邏計劃”,向多倫多數(shù)十所中學派駐了全職駐校警察,盡管引起爭議,但駐校警察對于改善學校治安,遏制犯罪還是起到了明顯作用。在加拿大許多城市,類似校園治安強化措施,也已廣泛采用。
在中國,警察駐?赡懿灰撞僮,但借鑒多倫多的治理思維,對校園安全進行“摸底”,據(jù)此制訂一個中國版的“校園安全計劃”,應能做到。在這一計劃中,首先要明確警方對于校園安全的日常維護責任,例如,即使警察無法全日制駐校,至少在上學放學期間,在孩子進出校門時,就像交警上下班時到各個路口“上高峰”那樣,保證有巡警在校園周邊巡邏;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局部社會治安惡化等,可以臨時性讓警察駐校,以防不測等。
孩子需要國家的呵護,孩子的安全怎么強調和重視都不過分。如果學校門口經常看到警察的身影,任何欲將黑手伸向孩子的不法之徒,恐怕都要思量再三;如果孩子的生命安危懸于一線時,警察能及時在場,那或許能給孩子帶來死里逃生的機會。因此我們期望,警方與教育部門聯(lián)手,讓中國版的“校園安全計劃”早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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