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3日電 香港《大公報》3日刊出社評說,香港纏訟多年的龔如心遺產(chǎn)爭奪案,2日做出裁決。龔如心胞弟一方舉出“天地有正氣”題匾。作為旁觀市民,更關心的是近千億的龔如心遺產(chǎn)今后如何運用?“正氣”不應是指獲得勝訴而已,而應是指龔如心生前一再表示的個人財富要為慈善公益、為社會、國家多作貢獻。
文章摘編如下:
香港纏訟經(jīng)年的前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chǎn)爭奪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由法官林文瀚做出裁決,華懋慈善基金龔如心弟妹一方獲得勝訴,自稱與龔如心有親密關系的風水師陳振聰敗訴。
這一裁決結果,不僅全城關注,也和大部分市民的臆測相脗合;很難想象,陳振聰在訴訟過程中做出的種種披露,可以令人入信素有商界“女強人”之稱的龔如心會把千億遺產(chǎn)全部贈與陳一人。
而裁決結果值得關注的一點,正是其中展露出來的“法律不外人情”的觀點。雖然法庭采取了紙張鑒證、筆跡對比等科學鑒證手段,但更重要的是法官在判詞中所指出的一些事實,包括龔如心生前即使與陳振聰有特殊關系,也是極端保密而不為人知的,如此又豈會在身后把巨額遺產(chǎn)相贈,豈非自我“踢爆”把事情曝光?這顯然是于理不合的。
此外,法官亦一再質疑陳振聰個人的誠信,指其證供如什么挖地洞、燒銀紙是“夫婦間的游戲”而非風水行為,都荒謬無稽,適足以證明其人的不可信。
法官在判詞中的這些說法,和大部分市民的常理判斷以及整體社會價值觀,都是不謀而合的,也可以確信與事實即龔如心女士生前的真正意愿相符合。如此一個判決,基于法理、合乎人情,不僅體現(xiàn)了司法的嚴謹公正,同時也使人看到了司法工作可以產(chǎn)生的正面社會效果。盡管敗訴一方已揚言要提出上訴,但司法尊嚴不可侮、道德民心更不可欺,某人應從失敗中得到教訓。
昨日裁決做出后,龔如心胞弟龔仁心一方立即舉行記者招待會,并舉出了“天地有正氣”的題匾。作為勝訴一方,龔家兄妹的興奮喜悅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作為旁觀市民,當前更感關心的,是為數(shù)近千億的龔如心遺產(chǎn)今后將如何運用、落在何方?
這里不能不指出的是,“天地有正氣”,對龔家兄妹來說,這“正氣”不應是指己方挫敗對手、獲得勝訴而已,而應該是指龔如心女士生前已一再公開表示的個人財富要為慈善、為公益、為社會、為國家多作貢獻。這才是真正的正氣。
事實是,龔如心女士生前,雖然富甲一方,曾稱雄“亞洲女首富”,但她個人一向自奉甚儉,但于公益慈善、救災解難以及支持國家現(xiàn)代化建設、造福窮苦大眾,卻是絕不吝嗇、從不后人的。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其生前較為大筆的捐贈最少就有十億助西北大開發(fā)、三億建西部寬帶網(wǎng)絡、新疆防沙治沙工程、山區(qū)助學,甚至具體到以數(shù)百萬元購入美國優(yōu)質樹苗贈予西北農(nóng)民落實“退耕還林”,其善心、愛心以至希望國家富強的雄心,都是堪稱女中豪杰、令人敬佩的。
眼前遺產(chǎn)官司已塵埃落定,龔家后人一定要切實按照龔如心生前成立華懋慈善基金的意愿,落實○二年遺囑,邀請合適人士共同監(jiān)督托管,把龐大遺產(chǎn)用于最有需要的地方,以告慰逝者。
案件纏訟經(jīng)年,期間所揭露出來的一些事實,即所謂風水五行陰陽之說,雖不能簡單以“迷信”二字全盤否定之,但社會上確實有一些人假借這些玄學或鬼神之說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輕則騙財騙色、重則謀財害命或毀人聲譽,后果可以很嚴重,能不引起警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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