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4日電 根據當地時間3月22日在美國眾議院提出的一個重要移民法案,在2006年6月1日前入境的非法移民,只要繳交2000美元罰款,學習英文,等候6年并至少離開美國一段短暫的時間,就可以成為永久居民和公民。法案還提議,將H-1B每年簽證額從現(xiàn)時的65000增加至115000。灣區(qū)民權團體對新法案表示歡迎,認為為移民改革踏出重要的第一步。
據美國《明報》報道,這個由兩黨議員聯(lián)合提出的法案還建議為40萬外國勞工設立一個臨工計劃,同時提議提高對雇用非法移民雇主的懲罰。法案提出者之一的伊利諾伊州民主黨眾議員古鐵雷斯說:“為解決非法移民問題,這個法案將建立一個系統(tǒng),允許人們走出陰影,并在這里合法安全和人地道工作!
支持者說,這法案在嚴厲執(zhí)法和合乎情理解決在美國的1200萬非法移民兩方面,作出了平衡。
2006年6月1日前入境符合資格
美國移民律師協(xié)會主管移民權益事務的主管費茲說,可以證實在2006年6月1日前已在美國的非法移民,將符合資格申請身分合法化。在申請身分合法化期間,只有一家之主需要離開美國,再通過入口港合法返回。
古鐵雷斯說,在8月份國會休會前,國會有90天的時間討論和通過這個法案。他敦促移民與他們選區(qū)的議員聯(lián)絡,要求議員投票支持這個被稱為“努力向上法案”(STRIVE ACT)的法案。STRIVE是通過改革移民法和振興經濟加強安全(Security Through Regularized Immigration and Vibrant Economy)英文詞的縮寫。
移民團體和西語裔組織稱贊該法案是邁向改革移民法的重要一步。西語裔全國組織“La Raza全國委員會”主席穆圭亞指出,地方政府遏止非法移民的苛法和在工作場所搜捕非法移民的做法,對遏止非法移民毫無作用。她說:“只有像‘努力向上法案’提供的那樣全面的態(tài)度,才是真正起作用和有效解決方法的正確架構。”
但部分保守共和黨人認為,該法案獎勵犯法的人。他們誓言將全力反對該法案。
這個法案還提議提高犯法非法移民的懲罰,其中包括洗錢﹑販運人口﹑非法擁有武器和文件詐騙。此外,法案還提議增加逾11000名邊境巡邏隊員,增加入口港檢查員2500名,移民和海關執(zhí)法檢查員1200名。
設臨工新簽證 增H1-B配額
法案提議將H-1B每年的簽證額從65000增加至115000。其還提議建立一個臨工簽證新類別H-2C。這種簽證的有效期為3年。簽證期屆滿后可延期3年。申請這種簽證的雇主必須首先雇用美國工人,然后才申請外國勞工。此外,在失業(yè)率超過9%的地區(qū),外國勞工必須至少有高中畢業(yè)文憑,教育程度低于高中的人禁止參與這個計劃。
這些臨工和他們的家人如果符合某些規(guī)定,其中包括通過刑事背景調查﹑符合英文和公民法規(guī)定,以及繳交罰款及欠稅,將獲得途徑申請永久居留和申請入籍。
舊金山移民正義委員會代表李艷虹、亞洲法律聯(lián)誼會律師Joren Lyons和拉丁美裔移民團體昨午舉行記者會,對新法案表示歡迎,他們并對國會提出六項移民改革重點:一、要讓更多移民得到合法身分,例如增加工作簽證和家庭團聚簽證;二、減低家庭團聚的輪候時間;三、廢除強制性回國計劃,直指這屬不人道的政策,且影響移民局工作人員效率和質素;四、堅守實行合法訴訟程序,讓移民有機會上訴;五、改善特定人物的居留身分,如臨時受保護人士;六、 應在改革前,考慮到于邊境居住市民的生活。
李艷虹:要求先離境不可行
出席記者會人士亦論及新法案不完善之處,例如要求移民先離境,再申請簽證方能以有效身分入境。前聯(lián)邦人權委員李艷虹表示,這個制度并不可行,因為一旦離境,便會提高不能入境的危險性,加上經過聯(lián)邦多番掃蕩后,移民對政府已不太信任,移民未必會參與,如此一來移民改革變成紙上談兵。她強調,華裔小區(qū)向來家庭觀念重,期望一家團聚,也視兄弟姊妹為重要的家庭成員之一,希望國會在議定法案時,能尊重不同文化的價值。
眾議長普洛西昨日也對新法案作出響應,她對新移民法案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向前邁進重要的一步,不但反映兩黨議員之間的緊密合作,創(chuàng)造一個完善而實際的移民改革法。法案同時為國會和總統(tǒng)設立良好起點,讓兩黨就移民改革合作努力,希望布什總統(tǒng)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