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1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美國洛縣家庭兒童服務部和亞太青少年及家庭委員會4月9日舉行了“教育我們的社區(qū),幫助我們的兒童,少年和家庭”的研討會,與會者表示,去年洛縣地區(qū)亞太族裔的虐待兒童案件有900多起,應引起華裔家長警省。
洛縣家庭兒童服務部地區(qū)協(xié)理羅駑巖介紹說,整個洛縣地區(qū)去年發(fā)生了19000起各類虐待兒童案件,其中亞太族裔的案件有900多起。這一事實表明,虐待兒童案件在各族裔當中都存在,不同族裔對“虐待”的理解程度也不同,很多情況下,在某一族群被認為是正常的家教,往往在另一族群當中就被視為體罰,或稱虐待。
他表示,加州法令對虐待兒童的定義是:1、兒童并非在意外事故中受傷;2、兒童受到不合理及過于殘酷的制裁;3、兒童受到性虐待;4、兒童沒有從父母或監(jiān)護人那里得到應有的照顧,包括提供足夠的食品、衣服、居住條件以及醫(yī)療照顧等。
華埠服務中心執(zhí)行長劉鴻安指出,華裔家長習慣上把虐待兒童理解為打罵孩子,實際上即便沒有打罵,但只要家長疏忽了對未成年兒童的照顧,即便沒有造成身體傷害,但卻造成了心理傷害,這些都屬于對兒童的虐待。比如把未成年兒童一個人留在或反鎖在家里,大人出去上班、買菜等都屬于這類例證。
他舉例說,在華人家庭里,父母在孩子不聽話時打嘴巴是很普遍的事情,也沒有多少人會意識到這種家教的方法有什么不妥,但這種在東方被普遍采納和接受的東西在美國恰恰是虐待兒童的一種違法行為。
劉洪安強調,虐待兒童會給孩子們造成極大的心理影響,會傷害他們的自尊,讓他們無法去愛或信任別人,甚至會造成永久性的殘障或心靈扭曲。調查結果表明,受過虐待的子女往往會成為不良少年,或長大后具有暴力傾向,甚至走向罪犯。而習慣虐待兒童的父母,很可能有一天會殺死孩子,這種案件每年都有上百起。(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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