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視網播放《奮斗》侵權 被判賠償原告15萬元
2008年01月30日 09:27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發(fā)表評論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日前審結寧波成功多媒體通信有限公司(下稱“寧波成功”)訴北京時越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時越”)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以網絡電視方式播放電視劇《奮斗》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萬元。
2007年6月,《奮斗》制片方將此劇中國內地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獨家授予寧波成功。北京時越在其經營的悠視網提供《奮斗》的在線播放。寧波成功認為北京時越侵犯其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北京時越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互聯(lián)網在線播放的方式使用《奮斗》,使網絡用戶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奮斗》的內容,侵犯了北京成功公司從鑫寶源公司獲得的中國內地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北京時越認為其對《奮斗》的使用不屬于信息網絡傳播權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因為網絡用戶不能在其選定的時間觀看《奮斗》的任意一集,而只能看到網站定時播放的那一集。對此法院認為,只要網絡用戶通過信息網絡在其選定的時間可以獲得作品的部分內容,作品傳播者就構成了《著作權法》所規(guī)定的“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
審理法官說,法律并未規(guī)定要使公眾在其選定的時間獲得作品的全部或任意一部分內容。北京時越的辯稱無法律依據。
【編輯:段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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