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上萬元沉迷網絡游戲的少年,為了擺脫網癮,不惜在手上刺字以作警示;只因發(fā)現了網絡中的漏洞,天之驕子竟偷竊網游中虛擬Q幣,最終鋃鐺入獄;為了一把網絡虛擬的“屠龍刀”,竟持刀刺死昔日網友……當大量因網絡游戲帶來的悲劇事件見諸青年報的報端,錢麗萍代表對此很著急,在兩會期間,她提交了一份關于制定上海市網絡游戲條例的議案,建議通過立法來規(guī)范網絡游戲,以防網游帶來一個又一個悲劇。
【現狀】
網游企業(yè)出售“虛擬裝備”獲利
為了防止青少年上網成癮,去年4月八部委聯合推出了《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開發(fā)標準》。因擔心“防沉迷系統”影響到公司收益,網游企業(yè)研發(fā)產品的方向發(fā)生了變革。
網絡游戲開始以吸引玩家長時間在線消費點卡的經營方式將逐步過渡到向玩家出售游戲中的虛擬裝備以獲得利潤。用戶在游戲過程中并不需要購買點卡,可以免費進入游戲。不過如果玩家想要獲得更好的游戲體驗,就需要向網游運營商支付人民幣購買相應的虛擬裝備。
但該系統產生的一個副作用也隨之浮出水面。目前國內網游基本上都開通了“玩家對玩家”作戰(zhàn)的游戲方式,如果用戶不想在虛擬世界中“被動挨打,遭受欺凌”,就必須向網游公司購買能夠提升自身“殺傷力”的“虛擬裝備”,因而可能導致尚無固定收入來源的未成年人誤入歧途。而且即使不是長時間游戲,沉迷在通過現金購買“裝備”PK其他玩家,掠奪“經驗、財富和榮譽”的游戲方式也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建議】
立法禁止網游企業(yè)發(fā)行虛擬的貨幣
據了解,有許多的網民有過虛擬物品被盜經歷。由于服務器或程序故障、停機等導致裝備丟失、賬號被封等情況也時有發(fā)生。更有非法網站公開出售“木馬病毒生成器”,聲稱可輕松竊取網絡游戲賬號、密碼等,在一些交易網站上,游戲幣被低價出售。此外,網民在交易虛擬物品時也會遭到欺騙,給虛擬財產交易帶來陰影。
“由于目前國內法律在‘虛擬裝備交易’問題上還有沒詳細的界定,因而一旦發(fā)生糾紛,玩家的利益將得不到保障,勢必引發(fā)更多的社會問題。”這是促使錢麗萍代表提出這份議案的原因。
錢麗萍代表在其草擬的《上海市網絡游戲條例》初步草案中明確寫到“網絡游戲企業(yè)不得發(fā)行虛擬的貨幣,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提供虛擬物兌換成人民幣或者其他現實財物的途徑”。本來網絡游戲企業(yè)推出虛擬裝備的實質就是用虛無縹緲的程序代碼,把玩家的真實貨幣誘入自己的腰包。這種行為應該是立法予以禁止的。
建倫理道德委員會對網游內容審查
“我愛上了那種讓人掛倒的瘋狂的感覺,我沒日沒夜地玩!痹诒緢蟆毒W游反暴力措施成廠商“搖錢樹”》的報道中,一位網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說。橫沖直撞、喊打喊殺,在關注虛擬裝備交易帶來的社會問題的同時,錢麗萍代表也沒有忘記網游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現實。過于血腥和暴力的游戲內容,毒害青少年心靈。
如何解決網絡游戲內容不良的問題?錢麗萍建議,上海應成立專門的網絡游戲行業(yè)協會,由法律專家、教育專家、游戲經營者等組成網絡游戲倫理道德委員會,制定行業(yè)規(guī)范。網絡游戲測試前應當經過倫理道德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可召集多方對網絡游戲產品的內容進行聽證,并提出修改意見,聽證不通過的,不準上市。
此外,對于如何防止青少年沉迷于網絡游戲,錢麗萍建議,任何一款網絡游戲上市前都必須嵌入防沉迷系統,否則不給予上市。同時,網絡游戲企業(yè)應當采取措施預防,同一用戶連續(xù)在線時間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應當自動封停賬號,達到規(guī)定的間隔時間后方可開通。提供上網服務的機構應當登記并查驗用戶身份證,未成年人連續(xù)上網4小時以上的,應當予以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