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價局23日召開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關商品價格告誡會,提醒相關生產及流通企業(yè)、醫(yī)院不要哄抬物價,一旦違反規(guī)定將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收入5倍以下罰款,即使沒有違法所得的也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河北省發(fā)改委副主任、河北省物價局副局長毛宇山介紹,這個省自5月開始,對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關藥品及防護用品啟動緊急價格監(jiān)測,確定對蓮花清瘟膠囊等11種藥品的市場零售價格,清開靈軟膠囊等3種藥品的出廠價格,以及炙麻黃等19種中藥材的市場批發(fā)價進行監(jiān)測。今后,河北省物價部門將重點加強對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商品和抗病毒、增強免疫等藥品市場價格監(jiān)管。
價格告誡會上,相關生產及流通企業(yè)、醫(yī)院承諾,絕不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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