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寧波櫟社機場,懷孕28周的葉女士因沒帶圍產期證明,被航空公司拒載,葉女士去醫(yī)院補開證明,醫(yī)生一檢查,發(fā)現她的身體狀況不是很好,開出了“不適宜乘機”證明,葉女士最終沒登上飛機。
準媽媽機場被拒絕登機
“起個大早趕個晚集!比~女士在值機柜臺前抱怨著。
昨天一大早,懷孕28周的葉女士就挺著大肚子趕往櫟社機場,準備乘坐成都航空EU2226次航班前往南寧。
然而,就在她等待辦理值機手續(xù)時,值機柜臺的工作人員卻盯著她的大肚子讓她出示圍產期證明。
“乘機還要證明?沒聽說啊。”葉女士滿臉疑惑地說。
“孕婦乘飛機必須出示圍產期醫(yī)院證明,否則不能乘機。”工作人員解釋道。
交涉無果后,葉女士找到航空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但出于身體安全方面的考慮,航空公司最終沒有允許她登機。
已有多個孕婦被拒乘
無奈,葉女士馬上趕到醫(yī)院接受檢查,但醫(yī)生一檢查,發(fā)現她身體狀況很差,建議她不要乘坐飛機,并開了一張“不適宜乘機”的證明。
無奈,葉女士只好決定換乘火車前往老家南寧。
前天,懷孕33周的趙小姐同樣因為無法出示醫(yī)院證明,被航空公司拒載,并在母親的陪同下乘火車前往老家重慶。
據櫟社機場運輸部門統(tǒng)計,由于天氣逐漸轉好,不少孕婦選擇此時出行回老家待產,近日,因類似原因被拒載的孕婦就有5位。
1到3個月和7到9個月的孕婦不宜乘機
為何航空公司會拒載呢?
據機場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孕婦在懷孕期間,人體的免疫系統(tǒng)處于相對較弱的狀態(tài),抗外界干擾能力差,應盡量避免長途旅行,乘坐飛機時由于起飛和降落時有巨大的慣性,外加因海拔高度急劇變化引起的大氣壓強差,更容易引起人體的不適。
孕婦尤其是在1到3月和7到9個月孕期的孕婦,抵抗力最弱,一旦在飛機上發(fā)生狀況,后果將不堪設想。
孕婦乘機需帶以下證明
那么,準媽媽乘機時需要帶哪些證明呢?
寧波機場陽光服務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各航空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一般分三種情況:
一,32周以下的健康孕婦可以按一般旅客運輸,但準媽媽一定要帶好圍產期證明,證明自己孕期在32周以內。不少準媽媽原本可以乘機,但因為沒有圍產期證明,工作人員無法判斷孕期,也只能被拒載。
二,孕期在32到36周的孕婦,必須在乘機前72小時內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開具醫(yī)療證明,并在證明中注有“適宜乘機”的字樣,同時簽署相關免責書,才可以乘飛機。
三,如果孕期36周以上,航空公司可直接拒絕運輸。此外,各航空公司的規(guī)定也有差異,比如國航是拒絕35周以上的孕婦,而川航則拒絕34周以上的孕婦。
孕婦乘坐火車、大巴沒有限制
3月3日,在哈爾濱開往錦州的列車上。一名女子在列車上臨產,列車通過廣播找到4名婦產科醫(yī)生前來幫助女子順利產下女嬰。
孕婦乘機必須有醫(yī)院出示的相關證明,那么,孕婦乘坐火車或大巴時是否也有一定的限制?
記者了解到,孕婦乘坐火車或大巴并沒有相關的限制。但部分孕婦的生產時間會提前很多天,如果過于顛簸可能引發(fā)早產。
因此,醫(yī)生建議,如果要坐車去待產,最好有家人陪伴,并選擇坐平穩(wěn)舒適的車,并注意坐臥姿勢。(陳軒 單建平 張維萍 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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