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瑞典政府19日正式提交瑞典議會討論通過的一項議案,瑞典各高等院校將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對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qū)以外地區(qū)的外國留學生收取學費。
議案沒有對收費的標準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而是讓各高校自行決定。議案只是原則上規(guī)定,所收取的費用應包括各種學雜費。
議案還建議,在向外國留學生收取學費的同時,設立兩種獎學金,以鼓勵外國學生來瑞典學習。第一種獎學金每年發(fā)放的總金額為3000萬瑞典克朗(1美元約合7.2瑞典克朗),獎勵對象是來自12個長期接受瑞典發(fā)展援助的國家的留學生。第二種獎學金每年發(fā)放的總金額為6000萬瑞典克朗,獎勵對象是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qū)以外地區(qū)的外國留學生。
議案說,近10多年來,到瑞典求學的外國留學生人數增加迅速,目前就讀于瑞典高校的外國留學生已超過3萬人,其中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qū)以外地區(qū)的留學生占三分之一,瑞典政府每年要為這部分學生承擔5億瑞典克朗的費用。
據瑞典媒體報道,瑞典教育界一些人士擔心,瑞典高,F在之所以較受外國學生的青睞,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外國學生免收學費,而一旦收取學費,外國留學生數量可能大幅減少。(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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