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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商控告違約 要求張娜拉賠償1.6億韓元(圖)

2003年03月21日 10:16


  中新網3月21日電 韓國(株)韓佛化妝品日前以“單方面違反廣告模特兒出演合同”為由,向漢城地法提起訴訟,要求“甜蜜公主”張娜拉賠償1.6億韓元損失。

  據臺灣媒體報道,會社方面在訴狀中稱,“張氏去年2月份簽訂為期一年的廣告模特兒合同,同年8月份她提出,如果向自己出演的某廣播社電視劇贊助8000萬韓元,就給更新模特兒合同。其后雖然支付了錢,但是后來單方面同競爭企業(yè)簽訂廣告合同等,不履行承諾”。

  對此,張氏方面說,“會社方面支付的8000萬韓元,是純粹的電視劇贊助款,而不是合同金”,并反駁說,“只是承諾,如果支付贊助款更新廣告合同時,就會降低合同金”。


 
編輯:王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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