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8日電 檢察日報今日刊出署名“劉佑生”的文章分析稱,當前貪官呈現(xiàn)六大動向。作者并對癥下藥,研究了六條遏制措施。
文章分析認為,當前貪官呈現(xiàn)的六大動向為:
第一,貪官的群體性特征明顯。南方某城市檢察機關近年立案偵查貪官“窩案”、“串案”219件,占立案總數(shù)的71%。其特點是:在政治上涉案貪官拉幫結派,形成了緊密的人身依附性質的關系網(wǎng);在經(jīng)濟上貪官之間互相利用,結成了利益同盟體。
其二,貪官多為“一把手”。近年來,一些檢察機關查處的大案要案,貪官為“一把手”的約占60%。比如,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長馬招德等人“買官賣官”案,涉及該省8個縣、市工商局“一把手”!凹议L制”下的一言堂,導致“一把手”一人說了算,直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其三,貪官善于用種種桂冠喬裝打扮。眼下的貪官不僅貪財貪色,而且還貪榮譽。前面介紹的馬招德頭上就有一頂“全國歸僑先進工作者”的桂冠。其他8個市、縣的工商局長頭上不是戴著“五一”勞動獎章,就是戴著“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桂冠,還有“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等等。本網(wǎng)副總編李雪慧評論說,貪官戴上“桂冠”,實在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諷刺:它傷了其他踏實肯干、勤奮工作者的心,它為貪官們涂上了一層保護色。我以為,貪官喜歡戴“桂冠”,是為了罩上炫目的光環(huán),企圖掩人耳目,逃避查處。
其四,貪官與黑惡勢力同謀!肮俜斯唇Y”,自古有之。而今,貪官與黑惡勢力勾結,花樣翻新。一些貪官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黑惡勢力獲取非法利益撐起“保護傘”,而黑惡勢力則心甘情愿為貪官“服務”?梢杂眠@樣兩句話描述,追求權力和權勢的最大化,不擇手段地謀取共同非法利益,是貪官和黑惡勢力賴以同謀的思想基礎。
其五,貪官雇兇殺人。近年來,有的貪官為了保護他們已經(jīng)獲得的既得利益,往往采取雇兇殺人的手段,以排除異己。山西省洪洞縣城建局原局長薛文勛調整為局級調研員后,心懷不滿,雇兇3人,將繼任局長朱其林的房屋炸塌,炸死3人。這雖然只是一些極端的個別事件,但嗜血者的殘暴卻令人震驚。
其六,貪官呈“外向型”趨勢,一有風吹草動,便攜款潛逃。有的貪官利用國際間法律的差異,國內犯罪,國外洗錢;有的利用資本跨地區(qū)、跨國境的機會,與不法商人勾結,在對方牟利后,在境外進行“交易”,贓款贓物滯留境外。
文章稱,對貪官的種種新動向,有關方面必須對癥下藥,找準遏制貪官的良方。為此,作者建言,遏制貪官除了人們通常所說的依法查處等措施外,還有六條舉措:
一是要制約“一把手”的權力。常言道,不受制約的權力最容易滋生腐敗,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一把手”的權力必須限制,做到以權制權;
二是限制壟斷利潤,對于壟斷行業(yè)的過高收入要進行強制性調節(jié),平衡國家公職人員的待遇,實行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貨幣化;
三是淡化“官念”,不要什么都用官位來衡量,削弱為官者的某些特權,讓那些把當官視為“搖錢樹”、“安樂窩”的絕了因官發(fā)財、當官享受的念頭;
四是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行使權力要實行公開透明制度,使之能夠接受新聞傳媒和尋常百姓的有效監(jiān)督;
五是改革評選先進的方式方法,使貪官不易戴“桂冠”;有的戴上了,也要取消其資格;
六是尋求國際合作,使貪官的跨國犯罪無隙可乘。(劉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