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十日電臺北消息:九日三讀通過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開放大陸物品、勞務等可在臺灣做廣告,將為島內廣告代理、媒體業(yè)在不景氣中,添加一道財源,預期啤酒、家電、食品及房地產類廣告最熱門。
過去臺灣未禁播大陸廣告時,諸如大陸來的“洽洽瓜子”、“青島啤酒”等,藉廣告的高曝光率,搶攻不少市場占有率;但今年四月臺灣當局以有人檢舉為名,禁播所有大陸產品廣告。
今年四月遭禁播的“青島啤酒”廣告,已打算在“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通過后,重拍新的電視、平面媒體廣告,并密集播出,以彌補半年來無法曝光的損失。
目前人在北京的智得溝通公司董事長沈呂白指出,這不但是臺灣廣告業(yè)的大好消息,也將令媒體業(yè)的廣告托播業(yè)務增多。他認為,大陸商品到臺灣必須做好行銷,第一步即是廣告,提升產品和品牌形象,并拉近與臺灣消費者間的距離。
由于看好大陸來臺登廣告的商機龐大,臺灣不少媒體早就鴨子劃水,在大陸設有辦事處或尋找合作的廣告代理商,準備搶攻這塊新興的廣告市場大餅。
《天下》雜志總監(jiān)梁曉華說,媒體可以開發(fā)的大陸廣告,早年是大陸招商廣告,近期需求最大的是房地產廣告,此外,大陸產品與旅游商機相關的商品與服務廣告都是潛在商機。
《遠見》雜志廣告協(xié)理馬素珍認為,臺灣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原本就應該拋棄政治包袱,加速開放;大陸商品一旦在臺上廣告,未來可能會牽動臺灣消費市場品牌重新洗牌,競爭更激烈,可望把廣告市場的大餅再做大。
聽到大陸房地產廣告可以順利在臺露臉,房地產業(yè)人士都很興奮,認為可以脫離被罰的陰影,取得合法地位,使得更多房地產代銷業(yè)投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