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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介紹男性賣淫案:“皮條客”被判刑1年

2004年01月13日 15:31

  中新網(wǎng)1月13日電 新聞晚報消息:昨天,上海首例介紹男性賣淫案一審宣判,“皮條客”邵某被判刑1年。

  2003年7月下旬,邵某和他人合伙為上海市西藏中路某弄內(nèi)的“鑫龍酒吧”拉客源,通過介紹同性戀者去該酒吧消費,從中抽頭,并向男性同性戀者介紹20歲左右的男青年“出臺”賣淫。法院審理后認定,邵在2003年8月13日到15日,介紹他人賣淫3次,并從中獲利。

  “鑫龍酒吧”的不正常經(jīng)營引起了上海黃浦警方的注意。黃浦公安去年8月16日凌晨破獲此案。(孟錄燕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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