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電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旨在規(guī)范和加強各級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通知》。
通知說,當前行政審判工作的現(xiàn)狀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行政審判工作法律地位沒有得到充分落實,組織機構還沒有健全,法官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開展行政審判工作還存在較大阻力。
通知說,各級法院領導,特別是“一把手”,要從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高度,從落實求真務實、司法為民要求的高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把行政審判工作搞好。
通知說,各級法院要切實加強行政審判法官隊伍建設,按照法律規(guī)定配齊行政審判人員,盡快消除當前存在的“一人庭”、“二人庭”等不能依法組成合議庭,審判組織機構不健全的現(xiàn)象。各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副庭長和審判長的配備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行政審判庭庭長要進入審判委員會。
各級法院要積極改革和創(chuàng)新行政審判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訴權保護,完善訴訟程序。要結合當?shù)貙嶋H,通過定期專題匯報、采取行政訴訟執(zhí)法檢查等方式,主動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依法排除各種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和非法干預行政審判工作的現(xiàn)象,杜絕“官官相護”,認真清除妨礙行政案件受理和審判的各種“土政策”。
通知說,各級法院務必時刻注意維護行政審判的中立性和獨立性,遇有當?shù)匾笈c有關部門“合署辦公”、“聯(lián)合執(zhí)法”等現(xiàn)象,要積極向有關方面做好說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