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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日起正式供暖 室溫不達標最高可罰五千

2004年11月15日 09:52

  中新網(wǎng)11月15日電 據(jù)北京青年報消息,北京市今冬供熱今日正式開始。按北京市政府要求,各供熱單位必須保證采暖用戶的室內(nèi)溫度不低于16℃。如因供暖單位責任造成采暖用戶室內(nèi)溫度不足16℃且逾期不改的,將被處5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市政管委透露,根據(jù)《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guī)定》,各供暖單位在供暖期內(nèi)因意外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暫停供暖的,應及時通知采暖用戶,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暖。

  停暖時間超過12小時的,必須通知房地產(chǎn)管理機關。如果在規(guī)定的供暖期內(nèi)擅自推遲或者提前結束供暖的,將按減少供暖天數(shù)每天處1000元罰款,并將未供暖期間的供暖費退還給采暖用戶;如果因供暖單位責任造成采暖用戶室內(nèi)溫度不足16℃的,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供暖單位將被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于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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