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合肥晚報報道,日前發(fā)生在合肥的“人跪狗”事件有了轉折,前晚,經過合肥市寧國路派出所的調查,狗的主人因毆打他人,造成其輕微傷害,被依法治安拘留15天。
據了解,16日凌晨2點多鐘,“110”移送給寧國路派出所一起發(fā)生在安裝公司門口因出租車軋傷寵物狗而引發(fā)的糾紛。民警接到報警以后,迅速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查,發(fā)現(xiàn)出租車的司機戴某臉上有傷痕;
狗的主人楊某承認,戴某臉上的傷是自己打的,并稱戴某開出租車軋傷了他的小狗,戴某想跑被其攔住,他要求戴某賠償3000元,戴某不肯,自己才動了手。隨后,戴某主動要求調解,他愿意賠償狗主人1000元,并表示如果調解成功,將不再追究自己被打的事情。隨后,雙方達成口頭協(xié)議,然后自行離去。
寧國路派出所所長王光壽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一款:“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昨天對狗主人楊非處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左澤華、汪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