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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對外機構(gòu)被證實已棄用所謂“國徽”標志

2004年11月24日 09:27

  中新網(wǎng)11月24日電 對于有媒體報道稱臺當局對外機構(gòu)2000年11月政黨輪替之后,已取消所謂“國徽”作為官方標志一事23日獲得證實。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當年由臺當局對外機構(gòu)通電所屬單位與駐外機構(gòu),取消使用所謂“國徽”為官方標志改以“國旗”標志,臺“外交部”23日證實“確有通電”指示處理所謂“國徽”及“國旗”的作業(yè)方式,為的是“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根據(jù)相關(guān)人士的說法,臺當局此舉是因為過去在標志使用上,如果使用所謂“國徽”,因與國民黨黨徽一樣,“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據(jù)悉,陳水扁在21日晚拋出“限國民黨3個月改黨徽”議題,臺“內(nèi)政部”緊跟表示將“修法”配合;若國民黨不愿意改,“內(nèi)政部”可能修法改“國徽”,并將在3個月內(nèi)廣納各方意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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