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4日電 最近,四川省嚴肅查處了瀘州“1·15”事件,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
今年1月15日,中央電視臺記者對四川省瀘州市民政局下屬忠山賓館娛樂城進行了暗訪,隨后,《焦點訪談》以《艷舞跳進烈士陵園》為題,對該賓館娛樂城存在色情活動和有關部門接舉報后查處不力的問題進行了曝光,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新華網消息稱,四川省和瀘州市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調查結果顯示,該事件的發(fā)生,與瀘州市有關職能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有直接關系。1月15日晚,瀘州市110指揮中心在接到中央電視臺記者舉報后,馬上向江陽區(qū)公安分局南城派出所下達出警指令。南城派出所接到指令后,所長劉剛故意將警情透露給該所民警李武華,李武華又將警情透露給民警劉志權,劉志權直接向忠山賓館承包人張川虎通風報信,致使警情泄露。其后,劉剛又以人手不夠為由,拖延出警時間1個多小時,為忠山賓館逃避檢查提供了機會。
南城派出所個別民警與張川虎等人存在一定的利益關系。2003年和2004年間,劉志權兩次以月息10%和5%的高利息借款給忠山賓館承包人張川虎和楊萬明,從中非法獲利1.3萬元。南城派出所部分民警還多次接受張川虎的吃請。今年1月14日晚,劉剛受李武華的邀請與張川虎一起唱歌并收受張川虎紅包300元。另外,瀘州市民政局將忠山賓館對外承包后,違反有關規(guī)定對該賓館以包代管,對存在的問題長期失察;市文化局稽查大隊和市工商局直屬分局也對忠山賓館存在長期失察、疏于管理等問題。
日前,瀘州市紀委通報了事件處理結果。瀘州市委、市政府決定給予南城派出所民警劉志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南城派出所所長劉剛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并予以辭退;給予南城派出所民警李武華行政撤職處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調離公安機關;給予市烈士陵園管理所所長彭柱才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同時,分別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瀘州市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清滿,江陽區(qū)公安分局政委黃益文,市文化局文化稽查大隊大隊長徐紅建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局長羅南君行政警告處分。(楊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