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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專家:日本眾高官參拜靖國神社違反國際法

2005年06月24日 07:18

  中新網6月24日電 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專家辛崇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政府高官和國會議員參拜靖國神社的行為,以及日本政府審定通過美化侵略歷史的教科書等行為,都違反了國際法。

  從國際法角度看小泉參拜靖國神社

  1972年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簽署的《中日聯(lián)合聲明》中明確寫道:“日方痛感過去由于戰(zhàn)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對此“表示深刻反省”。1998年11月,江澤民主席訪問日本,中日雙方共同發(fā)表的《中日聯(lián)合宣言》中進一步強調:“正視過去以及正確認識歷史是發(fā)展中日關系的重要基礎。”在《中日聯(lián)合宣言》中,日方還首次以書面形式承認對華侵略,并再次表示深刻反省。

  辛崇陽認為,無論是小泉純一郎還是日本內閣大臣或國會議員,他們去參拜靖國神社,都違反了中日間的上述協(xié)定,即違反了國際法。

  辛崇陽表示,國際法上講到國家責任的時候,通常要講到兩個要件,其中一個要件就是這個行為是不是國家的行為。小泉純一郎參拜靖國神社時,他是處在國家機關之上的公職人員,這個行為當然是國家行為。

  而對于日本政要參拜靖國神社,我們過去通常都沒有從國際法這個角度進行理解。辛崇陽明確表示,這些人的行為違反了國際法,這個國際法就是《中日聯(lián)合聲明》。日本政府已經承認日本發(fā)動的侵華戰(zhàn)爭給中國人民造成了“巨大損失”,而且已經表示要承擔“責任”,要“深刻反省”。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政府高官及國會議員仍然堅持去參拜供奉有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被判處死刑的甲級戰(zhàn)犯牌位的靖國神社,顯然違反了中日政府間簽署的聯(lián)合聲明,也就是違反了國際法!吨腥章(lián)合聲明》是中日雙方都要承擔的一項國際義務。

  辛崇陽還說,在日本,涉及到有關國家政要參拜靖國神社時出現(xiàn)的問題,一般都是涉及到憲法的問題。1947年5月3日施行的《日本憲法》從法律上確立了宗教和政治分離的原則。日本在這個問題上曾經發(fā)生過很多訴訟案,訴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違反日本憲法的“政教分離”原則,而日本法院作出的判決有的就明確認為,國家政要的這些做法違反了憲法中“政教分離”的原則。

  包括韓國、中國臺灣的一些民眾,在日本法院也提起過關于小泉純一郎參拜靖國神社給他們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的訴訟,但審判結果是敗訴。

  但是,相關的訴訟卻不能提交到海牙國際法院去。辛崇陽解釋說,這是因為,海牙國際法院對訴訟資格有一個嚴格限定,就是訴訟主體必須是國家,老百姓想到那里去告日本政府,訴訟當事人資格就會有問題。只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訴訟,國際法院才有管轄權。

  日本政府審定教科書也違反國際法

  對于教科書問題,辛崇陽認為,日本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日本憲法確立了言論自由的原則,如果日本的一些個人、民間團體通過編纂教科書、發(fā)表一些論文或著作來主張一個問題的時候,哪怕它的觀點非常荒謬,但是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講,除非對相關個人造成名譽損害,否則是沒有什么大的問題的。所以在日本有這樣一種論調,認為日本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日本不能接受中韓對日本的教科書的反應。

  辛崇陽認為,我們之所以說日本的教科書有問題,正在于這個教科書是要通過日本文部科學省審查的。當它進行審查而且審查通過的話,那么這個行為就是一種國家行為了。這已經不是某些個人或者團體篡改歷史的問題,而是你這個國家現(xiàn)在出面在公開美化戰(zhàn)爭、篡改歷史、美化軍國主義。所以說,與參拜靖國神社一樣,審定通過美化侵略歷史的教科書,日本也違反了《中日聯(lián)合聲明》所賦予的有效的國際義務。(楊亮慶 楊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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