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到與情夫長期廝守在一起的目的,趙某竟然多次和情夫吳某密謀,鏟除自己的丈夫毛某,但最終由于毛某的極力反抗,殺人企圖未能得逞。日前,陜西省白河縣人民法院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今年已是45歲的白河縣宋家鎮(zhèn)婦女趙某,雖然已進入中年,但由于家庭條件較好,本人又注重穿著打扮,看上去仍舊風韻猶存。趙某原本有一個比較幸福美滿的家庭,可自打趙某2004年5月認識了比她小15歲,相貌英俊,身強力壯的吳某后,內心便變得狂野起來。在趙某的主動挑逗、勾引下,吳某和她多次發(fā)生不正當關系。
為了達到占有吳某并與之結合的目的,趙某找茬提出與丈夫毛某離婚,但遭到丈夫的反對,并且行蹤受到干涉。被私欲沖昏頭腦的趙某認為丈夫壞了自己的好事,破壞了自己的幸福,便產生了殺害丈夫,然后與情夫長期廝守的惡念。為此,趙某多次找到吳某商量殺害毛某的策略,吳某表示同意,然而幾次預謀均未得逞。
2004年11月中旬,吳某按照趙某的策劃,開始準備作案工具。11月30日下午16時許,趙某與丈夫毛某發(fā)生爭吵后,即到吳某家中再次密謀殺害毛某。次日凌晨1時許,吳某蒙面并攜帶長刀、繩索和手電筒等工具來到毛某家門外,趙某開門將吳某迎入室內隱藏至2時許。趙某、吳某趁毛某熟睡之機,采用捂嘴、繩勒脖子、刀刺等方法,謀殺毛某,毛某驚醒后奮力反抗,并大聲呼救,二被告人殺人未遂即逃離現場,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白河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吳某為達到長期非法共同生活的目的,無視法律,多次預謀并實施殺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告人趙某首起犯意;被告人吳某積極準備作案工具,共同實施了殺人行為,因被害人毛某奮力反抗才使二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沒有得逞,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犯罪情節(jié)嚴重,社會危害性很大,應當予以嚴懲。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張濤、程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