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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rèn)開銷大而不去臺灣宣傳 黎明搬出王菲證清白

2005年07月05日 16:15


黎明和金素妍出席電影《七劍》宣傳活動。(光華日報網(wǎng)圖)

  中新網(wǎng)7月5日電 據(jù)光華日報報道,黎明和金素妍昨日出席電影《七劍》和手機合辦的宣傳活動。昨日傳出該片將于本月底拉隊到臺灣宣傳,但黎明因要帶多名隨員跟著,估計花費數(shù)十萬元而令片商不勝負(fù)荷,因此是唯一不會隨行的演員。針對此事,黎明斷然否認(rèn)!

  據(jù)報導(dǎo),黎明說傳聞根本不可能也不合理;他說,去臺灣,機票、酒店、吃能花到多少?他拍《大城小事》時,都是跟同工作人員住250元港幣一晚的酒店,王菲就住到五星級,到拍別人的戲時,他怎會要花上幾十萬?倒不如用到電影的宣傳上!

  黎明是愈說愈氣:“好多人喜歡猜,又以為自己好聰明可以猜中,在戲里我耍劍,就以為戲外我也會舞劍!做演員基本的條件是要有自信和自制,沒必要惡性競爭!”最后黎明強調(diào)一定會配合電影宣傳:“就算真的缺席不到,也都只是因為檔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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