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鄭州市區(qū)一些路邊書報亭出售的女性人體寫真集把世界名畫中的蒙娜麗莎變得袒胸露乳,還有的從網(wǎng)上下載一些搔首弄姿的裸女圖片,制造視覺刺激。(12月19日《大河報》)
前一陣,貴陽市一家醫(yī)院讓蒙娜麗莎懷孕的“創(chuàng)意”剛淡出人們的視線,緊跟腳兒又讓蒙娜麗莎變成袒胸露乳“亮相”。而這對蒙娜麗莎卻是飛來橫禍,有損蒙娜麗莎在人們心中的美好形象,又將蒙娜麗莎逼良為娼,實在是一種低級的、下流的誨淫誨盜行徑。
從蒙娜麗莎被逼良為娼中可以看到,商家毫不掩飾自己的貪婪,至于社會誠信、職業(yè)操守早已經不重要了。為此,“擦邊球”打得越來越“精湛純熟”,以致執(zhí)法部門都說,按照規(guī)定,目前鄭州市市面上的寫真集基本不屬淫穢或色情的范疇。如此,讓這些商家躲在陽光的背后,成為贏家,實乃文明社會的悲哀。
可讓蒙娜麗莎袒胸露乳“招搖過市”的書,竟然都是正規(guī)出版商出版的,有書號并上門推銷送貨。正規(guī)出版社也“下水”了,可見賺錢已經讓一些人鬼迷心竅走火入魔。
蒙娜麗莎被逼良為娼暴露出了商家的丑陋。當街售賣“人體寫真”有礙觀瞻,最可怕的是,如此堂而皇之地將書或宣傳海報懸掛在醒目的位置,姿態(tài)蠱惑,卻在渲染烘托著色情挑逗。在現(xiàn)代社會允許的范圍內,這種有違公序良俗的大膽、刺激的閃亮登場,更加使得環(huán)境美丑難辨。
在筆者看來,對這種逼良為娼靠色相賺吆喝的“皆為利來”,并非管理執(zhí)法缺依據(jù),那些突出表現(xiàn)人體器官,極盡搔首弄姿的“人體寫真”,目的在于刺激人的感官,實際上是誨淫之物。視為“擦邊球”,恐怕只能說是看走眼了,事實上確是迎合放縱了商家扭曲的欲望。
丑陋的事是一件壞事,一旦被我們認為無法監(jiān)管,便會放任自流,會使社會文化下降,造成危機。對蒙娜麗莎被逼良為娼,不能僅限于道德領域的譴責,在以此為辱同時,最起碼應有一種積極性,而不是照本宣科,無從下手,眼見蒙娜麗莎被逼良為娼無動于衷,見危不救。
(來源:金羊網(wǎng)-新快報,作者: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