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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fā)言人:中方已要求加拿大盡快遣返賴昌星

2006年05月23日 18:17

    加拿大移民部五月十八日向溫哥華媒體表示,已完成對中國遠(yuǎn)華走私案涉賺主犯賴昌星遣返前的風(fēng)險評估,決定五月二十六日將賴昌星遣返中國。圖為賴昌星當(dāng)日通過視頻出庭接受聆訊的畫面。 中新社發(fā) 黃運榮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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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三日電(記者 陶社蘭)外交部發(fā)言人劉建超二十三日指出,中國政府在遣返賴昌星的問題上,立場是堅定的。我們要求加方盡快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接受法律的公正的審判。

  在今天外交部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針對記者的相關(guān)提問,劉建超做上述回應(yīng)。

  劉建超說,賴昌星是中國廈門“遠(yuǎn)華”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他在案發(fā)后逃到加拿大,企圖借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的申請來逃避中國法律的懲處。中國政府在遣返賴昌星的問題上,立場是堅定的,也向加方表明了中方的立場。我們要求加方盡快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接受法律的公正的審判。中國的這一立場沒有變化。

  賴昌星是廈門“遠(yuǎn)華”走私案的重要嫌犯。該走私案涉案金額高達(dá)一百億美元,是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國最大的經(jīng)濟(jì)犯罪案件。一九九九年,賴昌星案發(fā)后舉家逃往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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