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奧運贊助商權(quán)益 清理不合規(guī)范戶外廣告
2008年05月22日 11:1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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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會期間,雅典街頭掛出巨幅宣傳畫,鼓勵人們超越自我,突破極限。 中新社發(fā) 王瑤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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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5月22日電 “北京奧運會立法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今日上午在北京奧運新聞中心舉行。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新聞發(fā)言人周繼東參加會議。
有記者提出,有傳聞說奧運會期間在奧運會場館周邊的大型戶外廣告將被遮住,被遮住廣告牌的商戶是否有補償?
周繼東表示,關(guān)于戶外廣告的管理,這里面涉及到跟奧運會有關(guān)的主要還是贊助商權(quán)益保障問題,這個我們在北京市的承諾當中,都已經(jīng)做了明確的承諾,我們相信在奧運會期間我們會采取妥善的措施,按照國家奧委會和贊助商的要求,合理合法的保障他們的合法權(quán)益。
至于說奧運會期間,周圍場館的戶外廣告問題,我們這一段在北京市的城市管理當中做了一段戶外廣告的清理,主要對原來的不合法、不合規(guī)范的戶外廣告進行清理,并不完全是針對奧運會的。他說,所以具體的執(zhí)法問題,特別是剛才你說到的這個傳聞,我覺得你應該向有關(guān)的主管部門去了解。
【編輯: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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