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2日電 據(jù)華商報報道,從陜西銅川市公安局獲悉,銅川市公安局印臺分局紅土派出所原所長楊建宇因酒后駕車撞死人后逃逸,日前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并被清除出公安隊伍。
2005年7月12日晚9時許,楊建宇酒后駕駛一輛小轎車,在省道305線將受傷坐在公路上的孫某撞出5.8米遠并碾軋后駕車逃逸,孫當日搶救無效死亡。交警部門認定楊建宇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同年11月6日,銅川市印臺區(q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楊建宇有期徒刑3年,楊建宇不服,向銅川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銅川市中院審理認為,楊建宇應負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楊在犯罪后能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jīng)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不致再危害社會,可適用緩刑。2005年12月23日,銅川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楊建宇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陳有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