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的黑龍江無業(yè)人員董小鵬,得知女友王某被人欺負后,竟攜刀到現(xiàn)場為女友出氣致一人死亡。1月24日下午,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董小鵬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在歌廳坐臺的王某,后確立戀愛關系。2006年8月20日晚,李某、蘇某等6人酒后到六里屯“往里走”歌廳消費,并分別找了小姐,其中包括王某。其間,李某因瑣事對王某產(chǎn)生不滿,并抽了其一嘴巴,后王某便將被人欺負的事電話告知了董小鵬。董小鵬隨即持刀到歌廳院內,適遇蘇某、李某等人,即持刀猛刺蘇某胸部,致蘇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董小鵬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人死亡,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董小鵬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其稱聽女友哭著打電話,便想到歌廳把女友帶回來,當時考慮對方人多,害怕自己吃虧,所以就帶著刀。到歌廳后對方幾個人先沖上來踢自己,并把自己打跪下了,情急之下才用刀扎人。
庭審中,董小鵬總借機回頭看看前來參加案件旁聽的父親及親人。民事部分審理中,他看到坐在民事被告席上不停抽泣抹淚的王某后,眼圈也發(fā)紅了。(來源:北京青年報;記者:侯毅君、高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