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嫖客,我就想娶你回家!蹦凶又x某在舞廳遇見意中人,竟賴在對方家中不走。昨日,雙方糾纏3天后,互相報警60余次,最后警方將男子送回老家才平息事件。
謝某介紹,他是高安人,32歲,有過一次短暫婚姻后離婚。15日,他以外出打工為由,瞞著家人來南昌找女人,在廣場南路一舞廳內(nèi)對女子林某一見鐘情。“見她第一眼,我就說要娶她!敝x某說,林某也并未拒絕。跳完舞后,林某帶著謝某回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屋。
“我以為他是嫖客,才帶他回家!迸恿帜痴f,回家后,她向謝某索取200元嫖資包過夜,沒想到卻遭拒絕。“我不是嫖客,我就想娶你。”謝某一臉認真地說。就因為喜歡林某,謝某賴在林某家中不肯走,沒辦法的林某只好到鄰居家借住一晚。16日,林某表示自己是“小姐”,不會動真感情,希望對方自行離開,但謝某卻仍執(zhí)迷不悟。就這樣,謝某賴在林某家中3天。
18日,生氣的林某趁謝某睡覺時,將其手機帶走,并報警說受到性騷擾,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的謝某,找到林某索要無果后,也向南站派出所報案稱手機被盜,雙方你來我往,互相報警次數(shù)竟達60余次。經(jīng)調(diào)查,警方了解到雙方各有過錯。
昨日,經(jīng)警方調(diào)解,林某主動將手機和一些現(xiàn)金交還謝某,謝某也承諾不再騷擾林某。最后,謝某被警方送回了高安的家中。目前,林某因涉嫌賣淫正被警方調(diào)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