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突然病故,留下的大量房產(chǎn)惹來了妻子和情人一場“戰(zhàn)爭”。為爭奪名下的房產(chǎn),情人所生之女將父親的原配夫人及同父異母的哥哥姐姐告上了法庭。女孩如何證明自己是死者的親生骨肉?在父母沒有婚姻這張保證書的情況下,非婚生女的繼承權(quán)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女子將父親原配告上法院
張林是南昌市的一名生意人,多年來一直和女友李虹同居生活,他們在1996年生下了女兒張倩。2003年12月,身體一向健壯的張林突然因急病去世。張林在與李虹同居前結(jié)過婚,妻子鄭英為他生了5個子女,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但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xù)。幾年前,張林家里因房屋拆遷得到了七套公寓,一直由妻子鄭英打理。
張林去世后,張倩母女的生活日益困窘,遺產(chǎn)成為不得不正視的問題。然而,張倩母女幾次找鄭英談判,都遭到冷嘲熱諷,對方根本不承認(rèn)張倩是張家的人。經(jīng)過幾番斟酌,女孩在2006年7月將鄭英及父親的另5個子女一同告上了法院。
我應(yīng)當(dāng)享受父親的遺產(chǎn)!
張倩向法庭提出,母親李虹與父親張林從1995年便開始同居生活,次年生下了自己。
張倩認(rèn)為,雖然父親和母親沒有正式辦理結(jié)婚手續(xù),但自己也是父親的親生女兒,根據(jù)《婚姻法》和《繼承法》規(guī)定,非婚生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quán)。
為了證明自己的身份,張倩向法庭提供了一家三口的幾張生活照,還有醫(y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無法證明張倩是張林女兒
對于張倩的提法,鄭英說道,張倩說她是張林的女兒純屬一面之詞,因此就無權(quán)繼承張林的遺產(chǎn)。照片并不能證明張倩是張林的女兒。
對此法院依法行使釋明權(quán),詢問雙方是否同意做親子鑒定。張倩于2006年9月提出申請,要求進行親子鑒定,但鄭英及幾個子女都表示不同意。
“二奶”女兒分得一套房屋
近日,南昌市東湖區(qū)法院對該案件作出判決,法院審理認(rèn)為,張林與李虹從1995年就在一起同居生活,這期間他們完全有受胎生育張倩的可能。鄭英及幾個子女雖然對張倩提出的證據(jù)有異議,但并沒有提出足以反駁的證據(jù),法院因此確認(rèn)張倩提供證據(jù)的證明力,推定張倩系張林的非婚生子女。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將張倩所要求的一套65平方米的房產(chǎn)歸其所有。(文中人物均為化名)文/陳良謀 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