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縣兩戶村民發(fā)生了一起因埋墳被掘引發(fā)的糾紛,還差點發(fā)生械斗。原因是,尹某(化名)將祖墳埋在溫家祖墳后面,溫家人認為影響了自家的風水,便私自將尹家祖墳挖了。為此,溫老漢被行政拘留8天,還賠了尹家1000元錢。
自家祖墳后新來兩座墳
溫老漢是通化縣大泉源鄉(xiāng)村民,今年清明節(jié),溫老漢和兒子去為祖墳掃墓,突然發(fā)現(xiàn)自家祖墳后面起了兩座新墳,“我家的祖墳已埋在這里3年了,兩座新墳埋在我家祖墳后頭!睖乩蠞h說,在他們這兒,埋墳是有說道的,長輩要埋在最后面,子孫在前面!斑@墳埋在我家祖墳后面,不成我家的老祖宗了!”幾經(jīng)周折,溫老漢得知是鄰村的尹某干的,于是要求其3天之內(nèi)將墳遷走。但尹家人認為,根據(jù)風俗,剛下葬的墳至少要等3年才能遷。最后雙方協(xié)商,尹某同意7天內(nèi)將墳遷走。
私自掘人家祖墳被拘留
約定的期限已過,可尹家仍未遷墳。溫老漢給尹家打電話也不通。溫老漢讓他人通知尹某,再給他一天時間,如果再不遷走,他就“幫忙”遷。4月16日5時許,溫老漢扛著鐵鍬來到墳地一看,尹家祖墳依然沒遷,溫老漢于是將尹家祖墳里的兩個小棺材起出來,還在每個棺材上分別套了塑料袋,小心地放在了80米外的溝里,當晚溫老漢怕下雨,又帶著塑料布上山把棺材蒙上。
第二天晚上,尹家發(fā)現(xiàn)墳被掘,便帶人來到溫家質問。溫老漢當即承認。氣得尹某又要打他,又要掘溫家祖墳。村支書得到消息后,立即趕到溫家,并打電話報警,才避免了一場械斗。
5月14日,通化縣公安局對溫老漢作出行政拘留8天的處罰。隨后,尹家將溫老漢告上法庭,要求溫老漢承擔賠償各項財產(chǎn)損失費、精神損害賠償費共計12864元。溫老漢只認可賠償500元。
對簿公堂賠償了1000元
通化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經(jīng)審理認為,《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吉林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九條均規(guī)定,農(nóng)村的公益性墳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尹某未經(jīng)有關單位批準,擅自將其祖墳遷至溫老漢家墳地所在的后溝埋葬,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其基于不合法的行為所產(chǎn)生的要求賠償遷墳費用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但溫老漢私自將尹家的祖墳掘挖,給尹某及其家屬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存在過錯,應承擔民事責任。
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一審判決溫老漢賠償尹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駁回尹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后,雙方均表示不上訴。(記者 盧紅 閆碩 通訊員 永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