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獅市原經濟局長涉嫌受賄被開除公職
2008年01月04日 12:48 來源:海峽都市報 發(fā)表評論
原石獅市經濟局局長劉建平,在此前任蚶江鎮(zhèn)黨委書記期間,涉嫌收受賄賂24.1萬元人民幣、5萬元港幣,被開除公職。這是記者昨從石獅市政府獲悉的。
劉建平,43歲,1999年2月至2002年10月任石獅市蚶江鎮(zhèn)人民政府鎮(zhèn)長,2002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石獅市蚶江鎮(zhèn)黨委書記,2006年7月任石獅市委委員,2006年11月起任石獅市經濟局局長、局黨委書記。
據介紹,從2002年年底至2006年11月,劉建平任蚶江鎮(zhèn)黨委書記期間,涉嫌多次收受轄區(qū)內企業(yè)主和包工頭賄送的人民幣共計24.1萬元、港幣5萬元。
此外,2004年,他將蚶江鎮(zhèn)西褲基地韋藍琪公司三期廠房東側一塊8.15畝的土地,安排給其妻兄林文鎮(zhèn)所有的威比鄰公司,并要求韋藍琪公司董事長林志龍將該宗8.15畝用地,與韋藍琪公司三期廠房用地(共計70.675畝)合并,以韋藍琪公司三期廠房用地的名義進行報批,其后再辦理權屬分離手續(xù)。
后林志龍按照劉建平的要求,順利辦理完各項手續(xù),但目前尚未辦理權屬分離手續(xù)。
去年11月28日,石獅市人大常委會批準撤銷劉建平石獅市經濟局局長職務。
【編輯: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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