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里翻出說情紙條——原告復印卷宗時發(fā)現(xiàn)老庭長給法官寫條子要求給被告高抬貴手
說情紙條內(nèi)容
“李庭長:今你審理惠海燕(被告方)是我的好友,請你高抬貴手,幫忙為惠辦事,面謝庭長。寫書人左振江。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原告到法院復印卷宗時,竟在卷宗里發(fā)現(xiàn)一位法院退休的老庭長寫給現(xiàn)任副庭長的條子,上面老庭長請這位現(xiàn)任副庭長給被告“高抬貴手”。最后,原告索要5萬余元的賠償,法院只給判了一千余元,對此,原告認為這與紙條有關(guān)。
紙條里稱將“面謝庭長”
西安市民朱某2005年底在長安區(qū)太乙宮街道辦租住當?shù)卮迕窕莺Q嗟姆课荩?jīng)營一家火鍋店。由于房租糾紛,惠海燕在2007年4月左右,將朱某火鍋店的物品變賣。于是,朱某將惠海燕告到長安區(qū)法院。長安區(qū)法院指派王曲法庭審理此案。
2007年9月份,朱某去法院復印相關(guān)卷宗時,無意中在卷宗里發(fā)現(xiàn)一張紙條,紙條寫著:“李庭長:今你審理惠海燕(被告方)是我的好友,請你高抬貴手,幫忙為惠辦事,面謝庭長。寫書人左振江。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看著這張紙條,朱某很是擔心自己官司的勝敗,于是他偷偷將這張紙條復印后,又將紙條放在卷宗里,最后將卷宗交還給這位李庭長——李恒軒。
2007年12月14日,朱某領(lǐng)到了這份判決書,朱某索要的5萬余元,法院最后判惠海燕賠償一千余元。
老庭長承認“教訓太深刻”
在長安區(qū)法院門口,記者見到在一家法律服務(wù)所工作的左振江,在他的辦公桌上,擺放著一張塑封的證件,上面的左振江穿戴法官制服。同時旁邊的文字介紹,“我在長安法院工作三四十年,曾被陜西省法院評為高級法官……”閑聊中左振江還說自己干了多年的立案
庭庭長等等。當記者拿出那張說情紙條時,左振江說這是自己寫的,但是到底是誰讓他寫的已經(jīng)記不清楚——因為寫的紙條太多了;同時,惠海燕他也不認識。
最后,當事人朱某詢問左振江,你紙條上的“面謝庭長”是如何謝的?左振江說,我沒有請他吃過一次飯,也沒有給過任何東西。朱某問,那你這么承諾不是騙人嗎?左振江說只是空頭承諾而已。朱某問,你作為法律工作者,又是法院退休的法官,你這樣做對嗎?我一次次跑到法庭去開庭,每次花銷那么多,要不是你的紙條,我能輸?shù)媚敲磻K嗎?對于朱某的不斷質(zhì)問,左振江蹲在地下抱著頭不斷地說:“這次教訓太深刻了,我不該這樣去做……”
收條子的副庭長說不影響判決
昨天下午,記者又找到收紙條的長安區(qū)法院王曲法庭副庭長李恒軒。李恒軒在該案件中擔任代理審判員。李恒軒承認這張紙條是別人寫給他的,他說這張紙條并沒有影響案件的判決。“我如果在乎這張紙條,你就見不到紙條了!崩詈丬幗o朱某解釋道。同時他說,左振江是法院退休的老法官,平時就愛寫個紙條。
朱某說,就是這張紙條,讓法官將筆錄上多處進行涂改,而且前后開庭都是一個人,李恒軒一邊問一邊記錄;同時,判決書多處出現(xiàn)錯誤。
昨晚,長安區(qū)法院副院長滑智文說,判決書上的錯誤就是太多,將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所在單位寫錯;將被告家庭住址寫錯;還將原告朱某的姓名寫錯等。
對于左振江的條子,滑副院長說,左振江曾任法院立案庭的副庭長,大約8年前退休。對于判決不公,當事人可以上訴,對于紙條的事情他們將進行調(diào)查。(記者 崔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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