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揭陽造假幣案:四案犯三個月狂印假鈔2.8億
2008年01月13日 15:12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從汕頭選購設備到開設工廠,一犯罪團伙在短短3月內竟瘋狂印假鈔近3億元。廣東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這起偽造貨幣案作出一審判決,張偉平、羅某金、陳某鋒、李某華四被告人被判犯偽造貨幣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2007年3月,被告人張偉平待來到汕頭選購印刷機、曬版機、切紙機等印機器。同年3月中旬,將機器運至惠來縣東隴鎮(zhèn)寄隴村“南海觀音寺”旁一處安裝調試好機器后,便開印假鈔。
揭陽中法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偉平參與偽造貨幣4宗,偽造貨幣數(shù)額28700萬元,分贓款70000元;被告人羅某金參與偽造貨幣3宗,偽造貨幣數(shù)額21500萬元,分贓款60000元;被告人陳某鋒參與偽造貨幣4宗,偽造貨幣數(shù)額28700萬元,分贓款6000元;被告人李某華參與偽造貨幣4宗,偽造貨幣數(shù)額28700萬元,分贓款18000元。(阮曉光 林武歡)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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