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犯案后躲進深山當"野人" 5月后被擒
2008年01月23日 14:20 來源:云南日報網(wǎng)-春城晚報 發(fā)表評論
作案被公安機關(guān)追逃時,一男子竟然跑入自然保護區(qū)的原始森林中躲藏了5個月之久,稱要與警方“死戰(zhàn)到底”。最終,這名男子還是難以堅持森林中的“野人生活”,剛一走出森林出現(xiàn)在飯店的酒桌上就宣告落網(wǎng)。
躲進原始森林
來自普洱市的郭某某早在2001年時,就因非法進入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盜伐林木和獵殺野生動物被版納森林公安機關(guān)抓獲。其獲刑3年出獄后,又與勐臘縣村民王某某等先后購買了4支火藥槍進入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的勐養(yǎng)片區(qū),獵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水鹿1頭,原雞13只,黃嘴巴老鼠10只,麂子兩頭。
去年8月,西雙版納森林公安機關(guān)獲得線索展開調(diào)查取得確鑿證據(jù),剛要對郭某某采取強制措施時,具有反偵查能力的郭某某為逃避打擊,竟然攜帶獵槍及部分生活用品,躲進原始森林中。
上演“野人”鬧劇
為盡快將郭某某抓捕歸案,西雙版納森林公安機關(guān)采取多種措施,多方布控,在掌握其在原始森林中詳細住址的情況下,先后7次進入原始森林中進行抓捕,均未能將具有豐富叢林生存經(jīng)驗的郭某某抓獲歸案。為此,氣焰囂張的郭某某還放出話來說,他就是要在深山老林中與 “森林公安死戰(zhàn)到底”。
今年1月8日,郭某某終于在森林中熬不住了,森林公安機關(guān)在得到線報后緊急出動。在曼岔村將剛坐上酒桌還沒來得及喝上兩杯的郭某某抓獲。(戴振華 王春 唐周興)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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