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團伙竟然冒充“交警”,要求事故雙方私了!前日,中山港大橋附近路段發(fā)生貨車撞自行車事故,一名過路“群眾”打電話“報警”,“交警”在電話中竟然勸說貨車司機私了。后經(jīng)查實,該案是“撞車團伙”所為。
前日,當事司機李某生向民警報警稱,上午10時58分,他駕駛輕型貨車行至中山港大橋往港口方向時,看到一輛自行車載一人靠左邊行駛。他將車開過去約50米,一輛金杯面包車突然停車,走下兩人攔住他的車,說他撞人了。通過后視鏡,李某生果然看到后面的路面倒著一輛自行車,一個男孩在地上坐著,旁邊還站著兩名男子。
“交警”勸說3000元私了
在兩名男子的要求下,李某生駕車將坐在地上的傷者和兩名男子,送到中山港口醫(yī)院檢查。經(jīng)醫(yī)生拍X光檢查,發(fā)現(xiàn)傷者左尺骨下段不完全骨折。
兩名男子趁機把李某生叫到醫(yī)院門口,要求賠償8000元私了。李某生堅持要報警。其中一名男子于是拿起電話說報警,打通電話說幾句后,把電話交給了李某生,說“交警”要和他說話。
接過電話后,一名“交警”在電話里勸說李某生:你們最好私了,如果我們?nèi)ヌ幚,各種費用約3萬元。
李某生同意了“交警”私了的建議,經(jīng)過還價,最后答應賠償3000元。
根據(jù)李某生的敘述及事故的特殊性,民警初步判定案件又是“撞車團伙”所為,于是將李某生、傷者兩人及車輛一并帶回中隊,結(jié)果證實了判斷。(王鋒 劉洪希、曾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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