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時30分,廣東人李小雄被押進(jìn)市一中院受審。這個戴著眼鏡、神情顯得很鎮(zhèn)定的無業(yè)人員,在被抓獲前可是“大人物”,他的身份經(jīng)常變化,一會兒是首長秘書,一會兒又成了某部委主任,并涉嫌以此騙取錢財400萬元。
李小雄今年49歲,1981年從部隊回來后在上海做過生意,案發(fā)前到北京,處于無業(yè)狀態(tài)。檢方指控稱,1999年上半年,李小雄冒充首長秘書,以能夠幫助承租東城區(qū)隆福大廈為名,謊稱疏通關(guān)系需要經(jīng)費,在北京飯店等地,3次騙取王某80余萬元。李小雄為騙取錢財,其身份不停變化。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他又謊稱自己是某部委主任李杰,以能夠幫助呂某在廣東省東莞市成立外商俱樂部為名,騙了呂某283萬元。此外,李小雄還以同樣的假身份,以幫助馮某在山東青島市成立外商俱樂部為名,騙了馮某40余萬元。檢方認(rèn)為,李小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假身份,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yīng)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我和王某認(rèn)識時,從未自我介紹過是首長秘書李偉,旁邊的人也一直叫我李哥,王某給我80萬元時,我也用李小雄的名字給他打了收條。”李小雄辯解說。他的首長秘書身份受到懷疑,頗有戲劇性。王某借了輛好車給李小雄開,不料車在外地被交警查扣了,王某由此對李小雄的身份產(chǎn)生了懷疑:“隆福大廈的事沒辦好,車還叫交警給扣了,首長秘書沒這么差勁吧?”一看王某懷疑其身份,李小雄干脆連手機費也不交了,從此王某再也找不到李小雄。
李小雄顯然知道冒充“大人物”能輕易騙到錢,每次行騙,他都開著一輛黑色奧迪車襯托身份。被騙人作證說,他們之所以相信李小雄是首長秘書,是因為李小雄用奧迪車把他從中南海北門接進(jìn)去,專門在接待室談話。李小雄在法庭上承認(rèn),2006年時,他又和朋友合伙行騙,這次他的身份成了某部委主任。在和被騙人馮某見面時,李小雄自稱是某部委的李杰,他的同伙則在旁邊不停的稱呼其為主任。(記者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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