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搶劫強奸婦女之后以為自己風流倜儻,魅力無窮,竟然與受害人相約見面,欲再行“好事”。不料,就在他欣然赴約時,被柳州市陽和公安分局的民警抓了個正著。
深夜獨行女子被強奸
7月11日深夜11時40分,柳州市民阿芳(化名)單身走在陽和高新開發(fā)區(qū)古亭大道旁的一條小道上。一名男子突然從路邊竄出,用左手勒住她的脖子,右手捂住她的嘴巴,并兇惡地說別出聲,他只想要點錢財。阿芳被勒得氣都喘不過來,微弱地說:“我把身上的東西都給你,你放了我吧。”可男子還是不放手,而是把她拖進旁邊的草地里實施了強奸。
事后,該男子還不肯放過阿芳。好在阿芳機警應對,說要回家關門,并把手機押給對方,還說:“你做都做了,我覺得你這個人還挺好的,以后我們還可以交個朋友!痹诎⒎级啻伪WC不報警的情況下,該男子總算放了阿芳。
逃離魔掌的阿芳迅速到陽和公安分局報了案。
自認“有魅力”疑犯赴約
或許是阿芳的軟語相求讓犯罪嫌疑人自以為“有魅力”,7月12日上午,當阿芳按照民警的要求,撥打被搶手機與之相約見面時,對方不僅一口答應,還欣然赴約。
很快民警在阿芳與犯罪嫌疑人約定的地點作了嚴密布控,然而,當阿芳再次撥打電話時,犯罪嫌疑人卻推說有事,取消了約會。
難道犯罪嫌疑人發(fā)現(xiàn)了民警的行蹤?經(jīng)事后了解,原來,犯罪嫌疑人正在接聽阿芳的電話時,遠遠看到有兩名巡防隊員在路上巡邏,如驚弓之鳥般的犯罪嫌疑人立刻取消了約會。
12日下午,阿芳再一次撥通了電話,犯罪嫌疑人對她一通埋怨。阿芳按民警的指導,耐心地與之周旋,終于使犯罪嫌疑人放松了警惕,決定在陽和高新開發(fā)區(qū)的一家網(wǎng)吧門口見面。
手機鈴聲揭穿色狼身份
該網(wǎng)吧門口人來人往,由于案發(fā)當晚月黑風高,阿芳也沒完全看清犯罪嫌疑人的模樣,誰是這個兇惡的“色狼”呢?
阿芳決定再次撥打手機,接通后,鈴聲在一名站在網(wǎng)吧門口的年輕男子身上響了起來。就是他了!布控在網(wǎng)吧周圍的便衣民警悄悄靠近了該男子。這時,該男子發(fā)現(xiàn)情況不妙,撒開腿沒命地往附近的一個小巷里跑,民警立即追了上去,最后在陽和香港新城住龍苑一棟居民樓的4樓樓道上抓獲了瑟瑟發(fā)抖的犯罪嫌疑人。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叫陳超云,31歲,鹿寨縣人。他對當晚搶劫強奸阿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承認還犯下了多起搶劫案。
目前,陳超云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當代生活報通訊員 韋崇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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