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曾經轟動全國的“6·07”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宋鵬飛等三名主犯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其他93名被告人則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96名被告人的判決書累計達五百多頁,在宣判過程中,多名審判法官輪流宣讀兩個多小時。期間,96名被告人表情平靜,法庭秩序正常。
2005年6月7日,沈陽市“中國鞋城”內的“盛強航空貨運站”市發(fā)生一起手持槍支、刀具、棍棒等兇器打砸事件,導致2人死亡、4人重傷。該案成為宋鵬飛涉黑案的導火索。自此,以宋鵬飛為首、長期盤踞在沈陽和廣州的涉黑犯罪集團進入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
2006年4月4日,遼寧省成立“6·07”專案領導小組,同時成立專案組,公安部把此案作為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專案組成立后,共逮捕一百多名犯罪嫌疑人,破獲刑事案件一百二十余起。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宋鵬飛與趙文剛結識,合伙經營貨物運輸業(yè)務,為壟斷經營、攫取金錢、稱霸一方,二人不斷網羅、糾集同伙,陸續(xù)將王小亮(后任萬發(fā)公司副總經理)、柴寶金(后任萬發(fā)公司總經理)、宋鳴等人召集到門下,形成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雛形。
自1995年以來,宋鵬飛以沈陽、廣州為主要活動區(qū)域,以廣州沈陽大酒店為集散地、棲息地、活動場所,籠絡社會閑散人員和犯罪在逃人員,以暴力開道,把持、壟斷廣東部分地區(qū)至浙江、沈陽、長春、哈爾濱等地的公路、鐵路、航空運輸線路和部分物流市場,至1997年逐漸形成了一個人數眾多,骨干成員相對穩(wěn)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1998年12月,宋與趙在廣州注冊登記了廣州市萬發(fā)物流綜合服務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國內除港、澳、臺地區(qū)外的航空貨運、鐵路、公路貨運業(yè)務。2002年9月,宋與趙在廣州設立廣州萬發(fā)物流有限公司,趙為法定代表人,宋為董事長。此后,萬發(fā)公司經營網絡逐步擴展,到案發(fā)前,已下設40個分公司,分布于廣東、遼寧、吉林、黑龍江、天津、北京等地,自2002年1月至2006年2月,總收入達九億余元人民幣。(記者霍仕明 張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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