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5月26日電(見習記者鮑婷婷)杭州淳安有個有名的“怪偷”,鞭炮、鋤頭、門牌、戶口本……這些不值錢的東西也常常偷回家,而他這種習慣性的偷竊行為從少年時期就開始了,至今已有18年。
2009年春節(jié),杭州市淳安縣某村的一名林管員發(fā)現(xiàn),一戶外出打工的人家屋里的燈卻亮著,推開房門后屋內(nèi)狼藉一片。“我想這里肯定是進賊了,于是一個個地打開糧柜,看看小偷是不是躲在里面,結果有一個怎么樣也打不開,而且感覺里面明顯有人在緊拉著。”林管員說,等民警來了,小偷才鉆出來,結果發(fā)現(xiàn)是鄰村的“老面孔”。
據(jù)了解,被抓住的小偷姓余,現(xiàn)年33歲,因偷竊在當?shù)厥殖雒。余某?5歲起就喜歡小偷小摸,當?shù)卮迕裾f:“這里少把鋤頭,那里丟只母雞,不出意外都是他干的,不過當時是小孩子,大伙把東西找回來最多教訓他一頓,不會把他怎么樣!庇嗄吵赡旰,沒有外出打工,成天游手好閑,小偷小摸的習慣仍然沒有改變。2003年余某因盜竊勞改2年,2008年初又因盜竊被拘留10天,2008年底還是由于盜竊被拘留10天。剛釋放數(shù)月,余某的“偷癮”又犯了。
民警發(fā)現(xiàn),余某隨身攜帶的編織袋中裝著偷來的東西,除了兩部手機和幾本存折,還有一串鞭炮,兩本戶口本,幾本暫住證,幾個門牌證和門牌,三瓶洗發(fā)水,一節(jié)電池,一套衣服,令人哭笑不得。余某說,看到了就拿來了,也許以后說不定用得著。“自己也不知道為什么,看到自己沒有的東西,也不管是誰的,就直接“拿”過來,明明知道這樣不好,但終究改不掉這個習慣!
醫(yī)生分析,余某十幾年習慣性地偷竊,而他偷竊的東西,一般小偷根本不會理睬,屬于典型的偷竊癖。因為此次偷竊有手機和存折,數(shù)額達到量刑標準,且法律上對“偷竊癖”沒做出說明。日前,余某以盜竊罪被提起訴訟。(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