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個治安員走到海珠區(qū)鷺江附近的一條街道上,猛地看到前面有一個人趴在地上,好像喝多了。兩個人走上前仔細一看,原來這人已經(jīng)死去多時……7年前這起“街道遺尸案”,昨天有了新的進展:涉案最后一名兇手劉某富在廣州中院過堂受審。
殘疾人劉某富在廣州打工時,認識了馬某和沈某。三個人在一起琢磨了個發(fā)財?shù)摹昂棉k法”:由沈某(女)去勾引嫖客,到他們的出租屋來。劉某富和馬某則負責去偷嫖客的東西。
計議已定,3個人就在海珠區(qū)鷺江附近租了一間房子。2002年12月的一天,3個人來到了海珠區(qū)敦和公交站附近,尋找目標。沈某四面出擊,很快就有“魚兒”上了鉤,沈某帶著那人回到出租屋。
劉某富和馬某轉(zhuǎn)了兩圈,發(fā)現(xiàn)沈某已經(jīng)不見了,知道該“開工”了,便返回出租屋。見門開著,兩人悄悄地走了進去,結(jié)果發(fā)現(xiàn)嫖客張平(化名)還沒脫衣服,兩人便與他正面“談判”起來。讓劉某富和馬某氣憤的是,張平竟然不太把他們放在眼里,口氣十分強硬。劉某富甚至在法庭上表示,是張平先動的手,一拳把殘疾的他打到在地,才把他“惹火”了。
劉某富和馬某從門外找來木棍,對著張平就左右開弓。等到張平?jīng)]聲了,兩個人拿了他的錢包揚長而去,錢包里有一張身份證和30元錢。稍后,他們再次回來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張平已經(jīng)死了,墻上滿是血跡。兩個人趁著夜色把張平的尸體抬到了出租屋外面的街上,然后又用拖布把地拖了一遍,接下來便給沈某打了個電話,三人隨后分頭逃跑。
不久,馬某和沈某分別落網(wǎng),馬某被判處死緩,沈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而劉某富則遠走天涯,先是海南、后轉(zhuǎn)河南、最后溫州。在溫州,當警方到他的出租屋查身份證的時候,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昨天庭審中,他說,因為弄出了人命,他這些年沒睡過一次好覺。(記者魯釔山、實習生聶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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