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本想通過婚介所找一位相貌端正的中年男子,誰知婚介所卻找來一名六旬老漢,讓她好生氣惱。昨日,張女士致電本報熱線投訴,希望討回婚介費。
張女士今年38歲,一直單身。上周,她到火車站附近一家婚介所,想找一名40-50歲、相貌端正且有正當職業(yè)的男子結為伴侶。婚介人員說,婚介所登記了不少會員,不愁找不到好對象。于是,張女士交了200元入會費。
第二天,婚介人員跟張女士說,他們有一個男會員的資料,但這人在同安,要張女士自己與對方約好時間和地點見面。張女士按照婚介所提供的資料,跟對方通了電話。當張女士問到對方的年齡時,男方支支吾吾。張女士再三詢問,對方才說自己60歲了。
“我聽了真的很火,對方的女兒都跟我差不多大,兩個人怎么會般配呢?我要找的是40-50歲的人,可婚介所卻找來60歲的,這不是一種侮辱嗎?”張女士說,她對婚介所的服務很不滿,要求退還200元,但是遭到拒絕。
昨日下午,婚介所有關負責人回復記者:“我們當時找不到40-50歲的男會員,就問她能不能接受年紀大一點的會員,她想了想說同意,我們這才給她資料的。我們會幫張女士再找合適的對象,婚介費暫時不能退還!
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表示,張女士如果不愿再接受這家婚介所的服務,可以撥打12315反映情況,由工商所協調處理這起糾紛。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除了索取消費憑證外,最好還要與婚介所簽訂服務合同,標明擇偶條件、服務有效期、違約處理辦法等。(李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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