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6月19日電 (記者 袁爽 實習生 董齊 通訊員詠法) 利用自己的雙重身份居然大膽貪污236萬元,但在潛逃六年后最終還是落入法網。近日,這名大膽的銀行會計吳某為自己的貪欲買了單,經浙江溫州市永嘉人民法院審理,被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據了解,吳某自2002年2月28日起擔任中國農業(yè)銀行永嘉縣支行××分理處主辦會計,管理××分理處內部往來帳,具有審核、復核的職權。由于當時的農行推行服務改革、精簡人員,導致暫時性的人員缺乏,從而抽調吳某這個主辦會計兼職柜臺操作員,這就意味著吳某同時又具有普通柜臺操作員的身份,可以辦理存取款業(yè)務。
面對“天賜良機”——一個既當“運動員”又兼“裁判員”的雙重身份,吳某決定鋌而走險。自2002年8月17日開始,吳某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增上存支行存款準備金、編制傳票等方法,通過內部的往來賬戶,將虛增的存款準備金轉入儲蓄專柜賬戶,再轉入其事先虛設的空存戶“王麗”、“張建設”、“陳樂”、“周飛”等人的卡中,套取資金2360329.82元,占為己有。后于2002年10月16日攜帶部分贓款潛逃。潛逃前,吳某將其中的236884.77元主動退還。
案發(fā)后,永嘉縣人民檢察院已于2002年、2003年追回贓款278000元,歸還中國農業(yè)銀行永嘉縣支行××分理處。2009年4月3日,吳某家屬代其退出贓款1845455元,現(xiàn)暫扣在永嘉縣人民檢察院。
法院認為,吳某身為國有銀行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達2360329.82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鑒于其能夠自愿認罪,并結合贓款已經追回,決定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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