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qū)金港城小區(qū)的七旬老人閻政平,7月9日晚,在其居住小區(qū)附近的金港城北門前斑馬線人行橫道上,對過往的違章車輛投擲磚頭。在兩個多小時內,老人共砸車近30次,砸中14輛違章車輛。此事經(jīng)網(wǎng)絡傳播,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影響和爭議。
偏激行為不可取
閻政平老人告訴筆者:“在近兩年內,蘭州市斑馬線上的安全問題,乃至整個交通安全問題讓我感到問題的嚴重性。對于用磚頭砸車的什么部位、多大的石頭、路人的位置、違規(guī)車輛在闖紅燈后的行駛位置和投擲石頭的位置,都是我經(jīng)過長期觀察后確定的!倍诋斕,出現(xiàn)了多人圍觀聲援老人的狀況,并出現(xiàn)了想要同老人一起砸違規(guī)車輛的群眾。針對這一情況,老人向筆者表明:“當天有那么多人圍觀,是我沒有想到的。因此在砸車時,我時刻注意圍觀群眾的情緒狀況,并制止其他群眾參與砸車。這是為了保護違章駕駛員的安全,擔心別人砸會出問題!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余凌云教授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老人砸車的行為,是一種民眾情緒的發(fā)泄。這一情緒的產生,是由于對違章駕駛危害生命權的痛恨。闖紅燈的行為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違規(guī)行為,這一行為是在玩火,是將駕駛員自身、其他車輛的駕駛員、路上行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置于危險之中!
而對采取這一行為的原因,余凌云教授認為:“老人的行為,既是對不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章的駕駛員的不滿,也是對交通管理問題的不滿。”余凌云說:“七旬老人砸車的行為,對交通警察及其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是一個警示。但這一做法從法律角度而言,是不可取的。向路上行駛的車輛投擲磚頭,同樣屬于違法行為。因為這一行為可能會帶來更大的交通隱患。向司機投擲磚頭,司機會進行下意識的躲閃,而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會對同樣在道路上行駛的其他車輛或行人造成更大的威脅。”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春華副教授認為:“砸車是一種‘以惡治惡’的行為,是一個簡單的治惡行為。但這一行為可能帶來人員傷亡或引發(fā)交通事故,如引發(fā)這樣的后果,則構成了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
余凌云說,面對如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公民應采取更為理智的手段來維護交通安全。公民擁有檢舉權,如發(fā)現(xiàn)這一情況,可及時檢舉,來配合公安機關維護交通安全。如若公安機關未能及時依法辦理,可依照法律程序檢舉其不履行責任。與此同時,應當加強行政機關的工作,按照法定方式,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針對如何完善道路安全監(jiān)管,余凌云建議,公安機關可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闖紅燈等違章行為進行依法處理,加大監(jiān)控力度,起到相應的震懾效果。對于交通事故發(fā)生頻率較高的路段,可以通過整合警力,進行綜合調控的方式,來加大對事故多發(fā)區(qū)的監(jiān)管。
蘭州市公安局:是否違法尚無定論
閻政平老人向筆者介紹:“在砸車1小時后,據(jù)說有被砸車輛的車主向公安機關報警,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詢問情況時,圍觀人群向警察反映,這是由于車輛違章造成的,應當懲辦違章車輛,而不應當找老人。民警問明情況就走了!
老人坦言:“對于這件事,如果就事論事,是違法行為。但不能孤立地看問題,要綜合起來看,應該把砸車和蘭州的闖紅燈違章現(xiàn)象聯(lián)系起來。做這件事情,不單是因為自己的幾次‘馬路驚魂’的經(jīng)歷,更是想要引起社會關注,共同關注交通安全!
老人向筆者表示:“事件發(fā)生后,引起了不小的社會反響,第二天公安部門就在砸車事件發(fā)生路段增派了交警和協(xié)管員。但很多地方還存在著照闖不誤的現(xiàn)象,闖紅燈不是個別車輛的行為,而是相當數(shù)量駕駛員的行為!
蘭州市公安局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對老人砸車事件處于調查情況的階段,并沒有立案,還不能對是否屬于違法行為形成定論!
閻政平老人說:“我做這件事不是因為我一個人,而是為了引起社會對斑馬線安全乃至全國交通安全的關注,F(xiàn)在我已經(jīng)尋求了法律援助,等待有可能到來的法律訴訟!
逾七成網(wǎng)友支持砸車行為
老人的砸車行為不僅受到了周圍群眾的響應,在網(wǎng)絡上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各大門戶網(wǎng)站的網(wǎng)友們對此事件進行了熱議。
一位搜狐網(wǎng)友說:“砸個坑也只要兩三百元就能補好,也算是給闖紅燈的司機一個警示。比起闖紅燈,老人的這種違法行為可以忽略!
一位天涯社區(qū)網(wǎng)友說:“當車輛違章需要老人用磚塊來制止的時候,折射出的必然是法律制度的缺失和社會管理的缺位!
一位新浪網(wǎng)友表示:“老人的這種做法,是用一種違法行為去制止另一種違法行為,這本身就是極端錯誤的。如果砸車行為合法并且值得鼓勵,并在全社會推廣起來,那么,整個社會就亂了,滿街就都是暴徒了!
令人驚訝的是,截至筆者發(fā)稿時止,新浪網(wǎng)發(fā)起的投票顯示,贊成老人砸車的有361155人,占參加投票總人數(shù)的78.3%。那么,為什么大多數(shù)人不信任執(zhí)法機構,而更愿意支持“以暴制暴”的行為呢?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為,網(wǎng)友對老人砸車事件的支持,反映了群眾對交通管理部門的信任危機。一部分人可能認為,政府部門不代表老百姓的利益,而是為權勢服務。這種認識的背景是杭州飆車案的不公正處理,以及在南京特大車禍案后對違章司機的憤怒。如果這種信任危機繼續(xù)擴大,導致的后果就是越來越多的群體性事件和不斷激化的矛盾。
夏學鑾說,轉型期的社會環(huán)境加劇了中國人的負面歸因傾向。社會結構轉型就像一場核裂變:一方面它釋放出無比巨大的熱能,推動社會前進;另一方面它也釋放出大量的破壞性力量,它把人性中最瘋狂、最丑陋的欲望釋放了出來,使人類喪失理性。這就是說,轉型期的某些不良社會環(huán)境,使一些人的心態(tài)變得險惡、陰暗,在這種世道人心下,出現(xiàn)“墻倒眾人推”甚至“落井下石”的現(xiàn)象,就不足為怪了。這反映了中國人社會本位和法治意識的淡薄。
夏學鑾認為,改變國人心理,關鍵是要在遇到問題的時候區(qū)分是君子的一時之失,還是小人的故意之惡。增強民眾的社會責任感和法治意識,是突破國人負面歸因思維慣性的社會機制。只有社會上人們對人際關系多一些信任和友愛,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才會有和諧的陽光心理作為堅實的思想基礎。 (傅倩 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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