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后,這注定又是一起讓社會百感交集的道德事件:11月26日《揚子晚報》消息說,59歲的江蘇淮安居民周翠蘭平時以走街串戶賣豆餅為生,11月6日她在賣豆餅途中撿到1700元現(xiàn)金,幾經(jīng)周折找到失主后,失主卻堅稱丟的是8200元,并且要求她返還另外6500元。雙方各執(zhí)一詞,結果失主把周翠蘭與一位目擊者都告上了法庭。
好人難做,世態(tài)炎涼——這是大多公眾看完新聞后的第一感觸。在門戶網(wǎng)站,這則新聞留言近萬,民意一邊倒地將鮮花送給周翠蘭,將臭雞蛋扔向失主。大家要表達的意思總結起來有兩層:一是這世道本就良善稀缺,你還將拾金不昧的公民告上法庭,叫我以后怎么敢行善?二是撿了交給你就不錯了,不給你又如何?好意思告上法庭,真是白眼狼。
明辨是非,而后的“堅持立場”才有意義。從個人情感來說,我很欽佩周翠蘭的善行,也希望這樣的善行事實上未摻雜任何瑕疵。但從失主的訴求來看,事實并未分清,結果也不是很明朗。一個法治理念成熟的社會,不是用道德沖動分辨是非,而應尊重每個成員的話語表達,遵循事實理性,主張程序正義,不能凡事只靠經(jīng)驗判斷。因此,在真相未明時,群體性臆斷誰對誰錯、進而衍生出道德暴力的傾向,是值得警惕的——之所以這么說,只是因為人性本就多元,況且,誰能保證我們有一天會不會成為那個失主呢?
拋開是非不說,輿論在這件事上的焦慮與感懷值得玩味。大家都說,你失主這樣了,以后我們誰還敢拾金不昧?這樣的論調,在彭宇案之后,早已喧囂一時。說來說去,無非是要表達一個意思:不是我本性不善良,而是善良的后果讓我不敢表現(xiàn)我的善良。再往下推,就是:這世界的冷漠與殘酷,罪不在我,而在于道德良善的危險系數(shù)太大了。接下來,我看見無助的眼神視而不見是可以理解的,我碰到求援的雙手扒拉開繼續(xù)走路是不應被譴責的……
我們急匆匆在彭宇案之后表態(tài),我們忙不迭在眼下的周翠蘭事件中跟帖,大家都站在道德制高點,彷佛個個是脆弱受傷的道德圣斗士,埋怨這世間容不下善良的種子。這實在是一個天大的陰謀:真正的善良,有那么嬌滴滴嗎?其實,這世間任何道德行為都是有成本的,是有風險的。比如拾金不昧,即便不被失主冤枉,你還得支付時間成本,以及因此而喪失的比較收益,或者在這過程中遭遇的小概率風險。就比如不久前救人溺亡的大學生們,他們?yōu)樯菩兄Ц读松拇鷥r,難道我們對此事的結論就是:救人易喪命,出手須謹慎?
重莫如國,棟莫如德。我們呼喚公德,吁求善行,即便善良偶爾被冤枉、被打擊、被損害。行善是不需要理由的,只有規(guī)避善良才需要貌似冠冕堂皇的借口。善良之所以值得敬畏與信仰,是因為善良總與寬容、堅忍、無私交織在一起,它讓人性溫潤,減少社會的交易成本。正如修女特蕾莎所言:你如果行善事,人們會說你必定是出于自私的隱秘動機,不管怎樣,還是要行善事;人們的確需要幫助,但當你真的幫助他們的時候,他們反而可能會攻擊你,不管怎樣,還是要幫助他人;將你所擁有的最好的東西獻給世界,你可能會被反咬一口,不管怎樣,還是要把最寶貴的東西獻給世界。(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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