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月14日電 (記者 李飛云)今天下午,浙江瑞安市委宣傳部公布“1•13”事故原因系鋁粉塵爆炸。
2010年1月13日13時10分,瑞安市塘下鎮(zhèn)花園村萬田路1號一拋光加工廠內發(fā)生一起鋁粉塵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傷(另有3人已經門急診處置)。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是一家拋光加工廠,負責人系楊華,貴州省鳳岡縣人,從業(yè)人員4人,均系楊華之親屬。主要設備為拋光機,共4臺,廠房系租用。主要產品為拋光加工鋁質汽摩配零件。
陳則國是該廠房房東,塘下鎮(zhèn)花園村人。20世紀70年代末,陳則國與同村人徐愛同等人合伙創(chuàng)辦了瑞安市羅鳳五金廠,租用附近的廟宇,生產五金配件。
1982年,陳則過等人審批建造了18間磚結構的廠房,占地2.5畝。2002年,因企業(yè)虧損而停產。陳則國就與合伙人徐愛同將廠房一分為二,每人分得9間廠房。2008年10月,陳則國將自己分得的廠房出租給貴州人楊華,年租金2萬元,租期一年,現(xiàn)已到期,下期續(xù)租事故僅經雙方口頭商定,年租金1.5萬元,租金未付。
2010年1月13日下午,楊華、李平(楊華之妻)、宋先(李平之嫂)3人在拋光車間(第3間)上班。3人操作2臺拋光機。13時10分許,楊華看見車間墻腳的引風道出風口閃出火光,同時聽見巨大的爆炸聲,然后被震暈過去不省人事。
事后,相關部門對爆炸的直接原因進行了初步分析。
該廠拋光車間產生的鋁粉塵通過排風道,經排風機送入粉塵沉降室。粉塵沉降室系廠房與廠房之間的過道改建而成。東西寬約1.2米,南北長約7米。經查,該粉塵沉降室兩個月已沒有清理,加上近幾天天氣晴好,空氣干燥,該粉塵沉降室漂浮的鋁粉濃度達到爆炸極限遇火花而發(fā)生爆炸。
據(jù)有關資料記載,每立方米空氣中漂浮40克的鋁粉,遇火花就會發(fā)生爆炸。
同時,該廠負責人和員工缺乏安全知識,他們對鋁粉塵在一定的條件下會發(fā)生爆炸全然不知,故缺乏防范知識,沒有采取任何措施。 (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