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0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9日開庭審理二次金改與扁家洗錢案。遭起訴的前國泰世華副董事長李明賢19日出庭表示,不能認同陳水扁在二次金改的作為。
據(jù)報道,特偵組2009年12月偵結二次金改和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扁珍夫婦、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zhèn)宇、李明賢等人。檢方指控陳水扁夫婦將新臺幣7.4億元企業(yè)賄款藏匿于吳淑珍兄嫂陳俊英所承租的國泰世華保管室內,李明賢涉及協(xié)助扁家洗錢。
李明賢出庭時強調自己不認同陳水扁在推動二次金改的相關作為,“剛好今天陳水扁也在這,我要說,我個人贊成二次金改,但陳水扁的行為,我不認同”;李明賢講話時特別對著陳水扁,但陳水扁面無表情,輪他答辯時,也沒特別表示意見。
臺北地院今天以被告身分,借提陳水扁、傳喚李明賢出庭,另傳喚國泰世華行員譚郁方、總經理陳祖培出庭作證,理清李明賢有無藏匿、銷毀扁家租用保險室的文件,為扁家隱匿、洗錢等細節(jié)。
譚郁方證稱,在陳俊英退租保管室后,她就依李明賢要求,將陳俊英的開戶資料交出,但她19日推翻部分偵查時的證詞,改做出對扁家有利的證述,檢察官則當庭表示,會追究譚郁方是否涉?zhèn)巫C罪。
此外,李明賢出庭時還表示,“金管會”2010年4月解除他在國泰世華的所有職務,原本他還有國泰金控旗下世越銀行董事一職,但日前也在“軟硬兼施”而被迫辭職,自己協(xié)助經營世越銀行有成,讓世越銀行獲越南評為最佳的外來資本銀行,但他在臺灣卻被起訴犯罪,讓他感觸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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