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5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在法庭上指稱特偵組檢察官要她說馬志玲行賄陳水扁夫婦等發(fā)言,臺“檢察總長”黃世銘24日下午立即分案并連夜傳喚全程陪同杜麗萍的律師談虎了解當天情形,談虎表示并不記得有杜麗萍所稱情事,加上相關事證、人證都顯示并無相關情事,特偵組晚間發(fā)布聲明指杜麗萍所述顯非事實。
據(jù)報道,金改弊案24日就元大馬家被控協(xié)助扁家搬藏7.4億元新臺幣涉嫌洗錢部分,進行言詞辯論。審判長進行辯結(jié)尾聲的“科刑范圍”,檢察官突然直指杜麗萍“如果沒有犯罪為什么要易容、戴假發(fā)出庭?如果不知道搬運的錢是什么錢,為什么會自殺?”
報道說,被重提自殺舊事的杜麗萍,也按捺不住激動情緒,高分貝向檢察官抗議,她說當時并不是畏罪自殺,因為到特偵組應訊時,檢察官一直要她供出馬志玲行賄扁家,還要她“咬”阿扁收賄,更要她不能說元大給的錢是獻金,“如果再說是政治獻金,就把你收押!
杜麗萍一度哽咽陳述,表示自己只是一個單純的生意人,擔心自己小孩會被貼上卷標,后來被聲押交保后,因為受不了壓力才會想不開,哪來畏罪自殺?并辯駁說,始終是短發(fā),搬錢時從未易容變裝。
針對杜麗萍指稱特偵組要她“咬”阿扁,否則收押一事,“檢察總長”黃世銘24日下午立即分案,指派檢察官張進豐偵辦,特偵組并連夜傳喚當時全程陪同杜麗萍訊問的律師談虎、偵訊檢察官、書記官都證稱沒有此事。特偵組說,杜麗萍所言顯非事實。
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則表示,她在法庭上要杜麗萍不要再說了,是因杜的說法“時序錯亂”,擔心她會被另外簽分偵辦“侮辱公署”罪。同時,杜麗萍第一次接受偵訊,特偵組是要調(diào)查扁家7.4億元新臺幣搬藏過程,那時根本不知元大馬家送錢的事。
此外,特偵組24日晚發(fā)表聲明指出,談虎證稱當時檢察官訊問時,他沒有印象有杜麗萍所指述之事,而且檢察官于訊問杜麗萍前并未與她談話;另特偵組檢視2008年11月25日及27日二次申請羈押杜麗萍前偵訊內(nèi)容,也無杜麗萍指控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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